网上查的消息,棕熊这种动物经常在夜间和清晨外出觅食。
罗南对野生动物习性不了解,来时问过阿布拉姆,他说很多熊夜间频繁活动。
看向东方,天边隐隐有了亮光。
不知不觉间,天快亮了。
罗南喝了口水,几条能量棒塞进口袋里,搓了搓冰凉的手。
咔嚓嚓——
有踩断枯枝的声音,罗南立即拿起自动步枪,盯着陷阱那边。
隐隐飘来一股腥臊味。
似乎还有呼哧呼哧的喘气声。
天光亮起,罗南没有等太久,就见到一个棕色的大家伙从小溪上游嗅着过来。
这头棕熊体长超过三米,脑袋比车轮还大,可能刚从冬眠中醒来不久,身材颇为消瘦。
熊嘴上,沾着蜂蜜。
非常明显,这头饿熊是被蜂蜜吸引过来的。
罗南一看到熊,赶紧移开目光,以免引起它注意。
自家人知自家事,一看到这头熊,他口水迅速分泌,肚子翻江倒海,涌起强烈食欲!
有过灵豹、巨型变色龙和大马鹿的魔血三次经验,罗南非常清楚,这就是他要找的暴熊!
随着暴熊接近,罗南看到它身上的疤痕,明显是枪造成的。
他没有急于开枪,等暴熊更为靠近。
暴熊嗅着蜂蜜的香甜味道,进入荒草地,伸着鼻子嗅嗅,又左右观察。
罗南没有继续等,抬起枪口,立即瞄准暴熊眼睛,抠下扳机!
傻子才跑过去跟头三米多长的棕熊肉搏!
噗!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