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猎爪佣兵团。”有人小声嘀咕道,“估计是正在‘做生意’被这位煞星给逮了个正着。”
一个性情暴烈的大汉忍不住低吼道:“该死,我表弟也在里面!回去我怎么向我姑妈交代!”
“别冲动!那可是圣殿骑士!”立刻有人拉住他,“你想送死,我们可不想跟你一起。”
“我呸!他是圣殿骑士?”大汉也不是完全没脑子,强忍住怒火道,“他杀了那么多人,你看他居然还在笑!这分明是个恶魔!”
有人冷嘲热讽道:“呵呵,你表弟是个什么德性你自己最清楚,圣殿骑士不是我们招惹的起的,就算是提伯斯男爵也是一样。”
大汉刚要发作,就听他们的首领冷冷道:“史克特说得对,找死别连累我们。”
......
远方。
一名披着破旧皮衣的佣兵站在山头,远远地看向这里,虬起的肌肉撑起皮衣,手中的瓶装葡萄酒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咕噜——
一大口咽下。
他哈了一口酒气,嘴角挑起,他正是昨天晚上,循着富商一行,单枪匹马将其商队洗劫一空的通缉要犯,。
“刚才那股气息,是传说级装备的感觉......圣殿骑士果然都是有钱人。”
他的眼神炙热了起来。
“我怪盗德普抢过帝都的中央银行,可还真没抢过一位圣殿骑士,好激动。”
“可是该死的,我怎么感觉这小子的作风那么讨人喜欢呢。”
“要不......放他一马?”
“可是总感觉亏了……还是老办法决定吧。”
他抬手丢出了一枚第纳尔,心中默念,如果上面是鹰徽,就抢;如果上面是金雀花,就放他一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