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这个时候,方严才终于搞明白阿羞今晚为什么奇奇怪怪的了。
只有结了婚的人,才会把戒指戴在无名指上。
今晚,阿羞要把自己嫁掉了.......
她今晚一定要住在方严家里,大概也是这个原因。
新娘是从马兰坡米家接走的,自然要送到夫家。
住在酒店算怎么回事。
“阿羞,你不用这样........”方严心疼道。
哪个女孩不期待一场风风光光的婚礼?
可阿羞今晚自己翻墙离家,深更半夜到了方家,走的时候没人送,来的时候没人迎.......
太委屈了。
不想,阿羞却笑了笑,接着拿起了米奇林给她的袋子。
“在川北被困的时候呀.......你、还有小鹿,把吃的都留给我,那时我想给宝宝争取一个活下来的机会。
但当时我也想了,如果我们能活着出去,我也要像你们护着我那样护着你们.......
以后,只要我们在一起,其他的我都不在乎了。
不在乎别人怎么说,不在乎我爸爸还要不要我.......
不许再三心二意、不许再以身犯险、不许比我死的早.......
知道了么?”
绵绵情话却说的异常坚定,方严眼睛微微泛红。
阿羞做出的选择,几乎等于抛弃了一切,孤注一掷。
“我知道了。”
方严低头,借着微弱的路灯灯光,把戒指戴在了阿羞的无名指上。
“傻瓜~”
阿羞伸出手捧着方严的脸颊,用大拇指刮了刮他微微湿润的眼窝,然后浅浅一笑,附身换上了红色的高跟鞋。
接着又拿出红头巾,最后脉脉看了方严一眼,抬手蒙在了自己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