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李满福和小冬一口接着一口地往嘴里塞红烧肉, 叶宁也夹了一块红烧肉。
香甜咸软的五花肉皮碾着牙齿,细密的香润嫩滑在口腔里爆发,瞬间遍布五感, 慢慢的, 一切负面情绪仿佛都随之烟消云散。
她弯了弯嘴角,轻轻吐出一口气。
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碗里,用勺子轻轻一压,将软糯的红烧肉压烂,酥烂肉分裂开来, 汤汁流溢出, 弥漫过晶莹的大米, 随之浸透入米粒内。
用勺子搅拌搅拌, 油亮酥烂的肉和晶莹饱满的米混合。融为一体, 叶宁舀了一勺吃进去。
红烧肉侵入了米粒的清香, 米粒里侵入了红烧肉的香甜, 吃进嘴里极其适口。
叶宁用勺子拨了一下米饭。她用的米是高山米。口感香软,有微微的嚼头, 与红烧肉拌起来吃,口感不错。
然而若是用响水贡米拌红烧肉,口感会更不错。
响水贡米生长于万年熔岩台地上,黑土、湖泊以及原始森林将其滋养,使其颗粒饱满晶莹, 剔透如玉, 绵软柔糯, 甘醇柔韧。而其产量极其稀少, 可谓是“丰年五斗米, 天下几人尝”。
正宗的响水贡米美味而稀少,自唐代以来,是历朝贡米,供给皇室专用。现如今,响水大米亦是人民大会堂的国宴用米。
叶宁是在古代吃到响水贡米的。响水贡米就那点产量,有些后宫嫔妃都吃不到,她能吃到完全是因为她是受皇帝礼待的御厨。
她吃了一次,便喜欢上了响水贡米,然而即便是受皇帝礼待的御厨,能吃到的贡米也并不多。
那时,她坐在御膳房专供她用膳的金丝楠木桌前,品着贡米,轻声感叹:“若是日日都能以响水贡米果腹,这大约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事罢。”
她刚说完,就有声音从耳后响起。
“若你喜欢,以后这天底下所有响水贡米都是你的。”
她转过身。
身后的少年头戴无瑕玉冠,上着红锦衣,下着白娟衣,玄纹云袖,冠带垂条。
他的皮肤透着不健康的苍白,墨色长发更衬得皮肤透白,而这样极端的黑白分明,使他的眉眼透出些许阴郁感。
带着阴郁感的眉眼此时含着浅淡柔和的笑意,与她对视。
她放下筷子,低声道:“您说笑了。”
锦衣华袍的少年在她对面坐下,眼睛漆黑不见底,“我并未说笑。”
叶宁敲了下头,从回忆里抽回身。她甩甩头,将脑海里的人影屏蔽出去,看了看正在吃饭的小冬和李满福,她继续吃饭。
中午吃了红烧肉,晚上小冬和李满福还想吃红烧肉。他们爱吃,叶宁便依了他们。
炖红烧肉时,小冬和李满福坐在锅边,一瞬不瞬地看着冒着香儿的锅,等待着红烧肉炖好。
红烧肉浓郁的香味钻出厨房,飘散到饭馆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