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也回船舱换了身衣服,让自己更符合长期在海上漂泊的样子,毕竟陀螺号是出来捕猎的狐狸,万一把尾巴露出来被人发现可就麻烦了。
圣约翰的战舰正是时光号,但林加德没在上面,它正在执行一向重要任务,为客船护航。
撑着公爵在北面打的火热,并牵制兰斯海军主力的时候,圣约翰没费吹灰之力,轻松攻下玫瑰城。
要不是有个倒霉蛋不小心掉下海淹死了,这场攻城战甚至可以不费一兵一卒拿下玫瑰城。
拿下玫瑰城只是一个开始,如何管理好这座美丽的城市,如何让这里的人民臣服才是关键。
林加德想了个办法,分化!将玫瑰城那些乡绅富豪家眷送到圣约翰。
而这艘客船上面载着的,便是玫瑰城富豪家眷,将近500人,如果他们出事了,林加德在玫瑰城也不用干了。
陀螺号带着好奇冲了过去,水手们开心的向两艘船只挥手,大大咧咧的拦在时光号前面,频繁打信号旗——有什么新闻吗?
时光号已经二级战备了,面对这艘不明来历的运木船,保持着十足警惕。
没等回信,陀螺号上面的人用铁皮扩音器大喊:
“嘿,对面的朋友,有啥小道消息没有?我们已经在海上飘了大半年,都没看报纸呐!”
时光号船长听到后将信将疑,也没有回信,而是用望远镜观察陀螺号。
亚瑟微微吃惊,因为对方的谨慎,圣约翰已经成长到这种程度了吗?随便一艘战舰就有这种军事素养?
继续让手下喊话:
“喂,对面的朋友,如果你们知道最新消息,请告知一声!”
时光号终于有动静了,打出信号旗——前方船只请绕行,我方正在执行军事任务。
同样的信号打了三遍,见陀螺号还是不为所动,位于上层甲板的主炮位有了动静。
亚瑟在望远镜中清晰无误的看到,他瞳孔一缩,正要喊炮袭,对面已经开炮了。
发炮速度极快,从准备到炮弹出膛,总共不到15秒,也就是说,按照这个速度,一分钟可以发射4炮,这个速度是公爵舰队的两倍。
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