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被挂断,沈周耸耸肩:“送都送不出去,可能咱爸没有吃生腌的服气吧。”
“那现在怎么办?我们俩人肯定吃不完……要不然把文怡喊过来?刚好也好几天没见了。”
“让她在我们家熬到十一点?吃完再把她送回去?”
竹西说道:“让她留下来住一晚不就好了,家里这么多卧室,还能住不下一个人?”
“那把淮左和清清也叫过来吧,我再做几个菜,咱一起吃个夜宵聊聊天?”
“嗯……也不是不行。”
沈周是不太想熬夜的,不过又不舍得浪费了这么贵的食材,只好妥协:“那行吧,我去厨房准备准备,你打电话通知。”
“没问题。”
如果沈周没记错的话,他已经有年头没吃过夜宵了,最多是吃饭晚一点,但从来不像今天似的七点多了还要下厨房去准备十一二点吃的东西,不得不说,沈周干得还挺起劲。
要让他自己的话,就算是半夜饿了,也懒得下床去吃点东西,直接睡到第二天再说。到现在和朋友一起,那感觉就有不一样了,好像只要有好朋友陪着,无论做什么都是合理且愉快的。
至少沈周是这么想的。
厨房里,沈周择菜的手动作飞快,半个小时不到就准备好了夜宵的材料。
既然是夜宵,那自然少不了吃肉,生腌是其一,除此之外也要吃点热乎的,比如肉蟹煲。
沈妈送过来的肉类有很多,鸡翅鸡爪也有不少,再加上剩下的那些螃蟹,正好凑成一锅。
考虑到清清怀着孕,沈周也就没打算让众人喝酒,那也就不用准备下酒菜了,有了肉蟹煲一个大菜也差不多了,剩下的做几个小炒,然后就是一锅海鲜汤。
本来沈周还准备做个炒面的,这可是逛夜市必吃的小吃,不过做多了也吃不完,干脆就放弃了。
至于主食……谁点的主食,这个恶意得赶紧改掉,吃肉也能吃饱。
春城人的夜生活其实是并不多的,通常夜里十二点之后,街道上就见不到什么人了。大家也都没有吃夜宵的习惯,一方面是习惯了一日三餐,另一方面也是懒得吃。
沈周是这样,他的朋友亦是如此。
但听到沈周亲自下厨做夜宵的时候,这些不喜欢吃夜宵的朋友也闻风而动,纷纷赶来。
都把现成的夜宵放在嘴边了,那就没有不吃的道理。
差不多九点的时候,敲门声响起,竹西擦了擦手上的水,打开门,门外站着的正是一众等吃的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