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也是参加科举,取得不错的名次,被朝廷派去做了一个芝麻小官,逐步升上来。
他升上来花费了非常长的时间,十多年吧,也才到了通判。
他人微言轻,又没有什么特别之才,只有做事本分这一点。
“我们说的,怕是和条文没关系吧,不知大人怎会提到这个?”孙传问。
条文,从没有人告诉他们。
“不知道也没关系,通判,你来给他们说说条文是什么?”江秦像是没听见孙传的话,看向一边的通判。
通判也不知推官大人为什么不回答孙传的话,大人既发话,他也只得说了。
“在我朝,按我朝律例,为官者应当遵守为官一百条,主要围绕为官者为官期间的言行举止,律法规定,每位做官之人或在国家机关当差的人都当知晓。”
“我等并不清楚,请大人赐教。”
孙锐总感觉江秦说这话是别有深意,这个条文有什么用,治国理政又不会用它,上任官员也没有提到这个。
“既然不知,就看看这个,这就是为官一百条,你们什么时候把它们全部背下来,再与本官说。”江秦表情冷漠,扔出一本书。
在这里当差,既然不知条文的内容,说出去也是要贻笑大方的。
看着鱼儿上钩,痛苦的挣扎不是挺有意思的吗?
“大人,这是什么意思?我们兄弟俩是在与大人说到侯爷的事,怎么又说到关于为官一百条上面?”孙传继续说。
他感觉莫名其妙。
推官大人为什么不回答他的问题?
“什么时辰了?”江秦问。
“未时。”通判说。
“上班期间,就不该说与上班无关的内容。若是二位要说,等本官处理完事情之后再说。”
——
两人走出花厅,不是找推官大人攀关系的嘛,怎么一下子话题就转变了?说到那个什么一百条?
他们靠关系来,又怎么会知道呢?分明就是故意想要为难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