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猎户精瘦,一身力气还是有的。一棍一绳两头担,两人挑起野猪往村里走。少顷,厉蕴丹结束打坐,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
想要办事,首先得弄清身处何地、身边何人、是何身份,自己在此又是个什么角色?其次,办事离不开人,人多的地方消息才多,这是经久不变的硬道理。
情报多了,才能更好地融入原住民。唯有融入原住民,才好更快地适应试炼场。
她做这套流程已经很熟练了。
黄昏日落,两个饿到前胸贴后背的猎户总算把野猪担回了“安家村”。这村子尚算和睦,有两人未归便出动青壮守着村口,老少擒着火把,一副要进山的模样。
见着人回来,还带回了这么一块大肉,村人不禁欢呼雀跃,晓得接下来的日子要好过不少。他们利索地烧起热水、拿出屠刀,把猪放在大木桌上,就见一村人上前利落地给了野猪一刀,放血开膛,盘剥忙碌。
人心情一好,话自然会变多。而在村人的闲聊中,厉蕴丹得到了一些重要但又未经确认的信息。
老村长:“山神给咱们赐了头野猪,我看是大青山外的神仙要来了。”
他的女儿一边清洗猪肝,一边笑道:“阿爹你真是年纪大了,净说胡话呢!世上哪来的神仙啊,还大青山外。这大青山深的,走上七天七夜都走不完,吞了多少人呐。要是神仙来了,没准也回不去了。”
老村长蹬了她一眼:“你这嘴,真是!哼,你爹我见神仙那会儿才五岁,已经记事了。被你爷爷抱到村头去看神仙,就那样——”他做出夸张的动作,“一长排,都是三岁到十五岁的娃娃,一个个让神仙摸骨,骨头好就被挑走了,骨头差就留下。”
“整整八个村庄的娃娃,被带走的只有三个。”老村长吐出一口浊气,“每带走一个,神仙就给那户人家留十两金子。”
“三十金,三个娃,从此以后叫那什么仙凡有别,再也没见过哩。那三户人家有了钱,为了提防被人抢,先后都搬走了。再加上后来又是大旱又是涝灾,跟我同辈的老人都死光了,也就我记得。”
他的女儿摇摇头,洗完猪肝便焯水往案上一放,提刀切成片儿。
“阿爹,小时候记的事怎么能作数呢?你看小宝今年也五岁,满地打滚,把鹅认成鸡,你那年指不定是记错了。”
老村长无奈道:“有些事你没见过,你是不信的。可见过的人啊,只要活着就不会忘记。”
“你爷爷说,神仙每隔一甲子会来大青山一次,挑骨头好的小娃去做徒弟。我今年六十五,算算日子是快了。”
猪肝放油里炒红,女子淋上酱翻腾一边,抄起来盖在桌边的白面上。她招呼村人过来吃面,又转去帮猎户处理猪肉。几个经验丰富的老农称完猪肉,便差年轻人切成块,家家户户分了两斤肥瘦。
剩下的自然是开宴共享,粗酿的酒味道不好、香味劣质,可对这小村落的人来说已是无上的享受。他们开了几坛酒,笑谈声传遍内外。
待月上柳梢、晚风微醺时,厉蕴丹离开了村落,往人气更浓郁些的小镇飞去。
她去小镇也不做什么,只是看看他们晾在竹竿上的衣衫,再循着味儿探探街市上的铺子。不过小镇落后,她除了闻到些烧饼味儿,就嗅到药铺的气味了。
饼是熟悉的饼,药也是熟悉的药,看来人还是她熟悉的人,有五脏六腑,需吃喝拉撒,没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