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人身伤害罪,已满周岁末满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你现在已然年满周岁,可以自己承担刑事责任,若是李雪妈妈没事,你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李雪妈妈有事,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陈建凡的一番话打断了楚然的思维,楚然现在都开不了口。
陈建凡这时又问道“你跟李雪有什么问题?”
楚然依旧是不说话,时间就这样一刻一刻过去了。
沉默大概有半个多小时,楚然开口道“我们几人就是因为李雪好欺负,没事就责打辱骂她!”
这句一开口,陈建凡明白了,这又是校园霸凌事件,随后又问了几句,基本上都一模一样。
次日,陈建凡去医院看望李雪妈妈,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暂时开不口,只能静养吃点流食。
也在医院见到楚然父母在向李雪爸爸下跪的时刻,两个四十多岁的成年人痛哭流涕起来,场面那叫一个凄惨。
能将楚然保释而出的办法,就是和受害者私了,楚然爸爸就是抓住了李雪还有一个弟弟的事,多次朝李雪父母求得原谅,并赔偿高额金。
陈建凡走后,没几日,李雪父母就签订了协议书,证明不会起诉楚然。
好像所有的事都已经解决清楚了,能够向往日一样正常。
可是,这天陈建凡接到一个电话,电话中男人说道“陈警官,叶璇死了,在兴华南路号一处废弃的厂房之中。”
再次看了看这个来电,号码很是陌生,他不记得给过什么人电话!但转念一想,这个工作电话很容易被泄露出去。
又紧忙问道“你是谁?你有什么目的?”,但话音刚落,电话那头就挂掉了电话。
陈建凡紧忙带人前往兴华南路号,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来到一处废弃厂房前。
往里走去,只见一个十六岁的姑娘,被人用绳索绑缚双手,吊挂在墙上,全身都被水浸湿,都有着鞭打的痕迹,伤痕累累,血肉模糊,瞳孔涣散已经是没了呼吸。
紧忙打电话,叫法医前来,又安排人员取证,陈建凡刚想回局里汇报工作,电话声又响起来,又是一个陌生号码!心中略感不妙,但还按下了接通键。
电话那边传出声音来,与之前的男声不同,说道“华业北路天心花园旁一个绿色垃圾桶中,有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