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庞谢挂了电话,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漫步向机场外面走去,事实上,他身着玄空甲,外面的气温再冷,对他也没什么影响,紧紧衣裳,只是自然反应罢了。
十多分钟之后,庞谢在机场东侧找到了那辆七十年代出厂的羚羊汽车,随手拉开车门,正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趴在方向盘上睡觉,黑褐色的头发,身材瘦高,看起来有些精神不振,在副驾驶的座位上则扔着一部手机。
“你好,是夏洛克.霍姆斯先生吗?”庞谢弯腰凑了过去,轻轻拍了拍他。
“啊……”中年人睁开睡眼惺忪的眼睛,长长打了个哈欠,缓缓坐了起来,瞧了庞谢一眼,问道:“你是庞谢?”
出乎意料,这个人虽然是白人,却能说一口极为正宗的华国话。
“是我。”庞谢点点头。
“上车吧。”霍姆斯没有多说,伸手拿开手机,招呼庞谢上车。
“好。”庞谢同样没有多说。
等庞谢坐到座位上之后,霍姆斯发动汽车,飞速驶离机场,一路上没有多说什么,两人就这么沉默着,向大都会中心开去。
夏洛克.霍姆斯是李玉玲介绍的熟人,曾经因为工作关系,两人有过一段时间的接触。
据李玉玲所说,他是美索联邦少有的靠谱私家侦探,看起来虽然有些颓废,却拥有一颗顶级的大脑,以及非常广发的消息渠道。
在美索联邦期间,庞谢无论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找他帮忙,保证不会让庞谢失望。
如果有什么事霍姆斯也搞不定,那么恐怕也没什么人搞的定。
……
大都会的千万人口主要分布在四个区域,分布是曼哈顿区、皇后区、布鲁克林区和罗德岛。
曼哈顿区是整个美索联邦的金融中心,也是全美索联邦最为奢华的富人区,罗德岛区则是大都会中产阶级的乐园,整个区域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奇怪的艺术气息,皇后区则是移民区,大多数移民到大都会的外国人都会选择这个地方居住。
至于布鲁克林区,则是大都会的贫民窟和犯罪分子的藏身之所,这里潜藏着整个美索联邦,甚至于全世界最为危险的罪犯。
很不幸,或者说,很不巧的是,霍姆斯的房子就在布鲁克林区的一条大街上。
一个多钟头之后,两人到达目的地,霍姆斯把车停在路边,带着庞谢进了他的屋子。
这是一栋两层高的临街小楼,看起来有些年头了。
屋里的暖气很足,刚一进门,庞谢顿时有一种温暖到炎热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