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宗接过状纸,呈到周四要面前。周四要装模作样看了一遍,接着朗声道:
可有人证?
李四急忙答道:
当时只有内人,李四在场,并无人证。
速传李四!
周四要大喊,衙役也齐声大喊:
传李四!
不多时,李四被带到大堂。
普通一声,李四跪下,鼻涕一把眼泪一把:
大人,小的冤枉啊!昨日深夜小的饮酒归来,路过张三家,听见有争吵的声音,便看到张三持刀在追赶一个女子狂砍。小的大喝一声,便欲见义勇为,可惜为时已晚,那女子还是被张三砍到在地。张三见恶行败露,欲杀小的灭口,还好小的跑的快,才免遭毒手。
可有人证?
听到周四要问话,李四急忙小鸡啄米的点头:
大人,有的!打更的王五便是人证!
传王五!
王光宗扯着嗓子大喊,不多时衙役带来了一个老头。
下跪何人?
小的~王~五!
那王五跪在大堂,面对一众衙役,吓得舌头打结,双腿发颤。
速速将你昨晚看到的实情道来!
周四要双眼一瞪,厉声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