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红颜微笑道:“其实比起玫瑰,我更喜欢百合。”
她喜欢百合,并非很多人都说她是高山之巅摇曳的百合,只是她觉得百合很干净,又很朴素,没有玫瑰的绚烂与妖艳。
“啊?”莫新脸上一苦,“买错了啊?可是花店说送女朋友都是玫瑰啊,要不我去换了吧。”
赵红颜抱着他的胳膊,小声道:“你送的什么我都喜欢。”
说完,赵红颜依偎在莫新怀中。
面对赵红颜的深情,莫新再也无法拒绝。
他无法欺骗自己,哪怕他不懂什么叫喜欢,可是赵红颜对于他来说,是很特殊的存在,和她在一起,哪怕只是看她微笑,都让他满心欢喜。
喜欢喜欢喜欢!
“赵红颜,我喜欢你。莫新喜欢赵红颜!”他坚定的抱着怀中的少女。
“赵红颜也喜欢莫新,很喜欢很喜欢!”
赵红颜微微仰头,温柔的凝视着莫新的脸庞,只觉得没有哪一刻比现在更令她开心。
本来她还以为,等到莫新的那句话还要很久,自己的初恋,也只能是暗恋。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娱乐记者发表的一个绯闻,直接就拉近了两人之间的距离,从十万八千里,瞬间到零,这一刻,她心里庆幸,这一刻,她心里感激。
到今天为止,两人相遇相识不过一个月的时间,从陌生人到相知相恋,进展有点太快,但是喜欢一个人,与时间毫无关系。
可能,路边不经意的回眸,就喜欢上了。
可能,一句不经意的话语,就喜欢上了。
喜欢,不需要时间的沉淀,因为只要遇见对的人,一个眼神,一个音调,就是心动的感觉。
如果遇到莫新以前,赵红颜不相信一见钟情,那么遇到莫新以后,赵红颜知道了喜欢一个人,原来是这么的简单。
正如莫新对莫墨默毫无由来的熟悉感,那是喜欢吗?又或者是其他的感觉?
但不管怎么说,赵红颜喜欢莫新,莫新喜欢赵红颜,就足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