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至看清楚了众人眼底的恐惧和感慨, 李长安这才暗自点了点头。
——无论如何,他们总还知道畏惧和感激。若是至今对李长安都只有仇恨和妒忌,那么李长安必定会毫不犹豫地将这些人全部换掉。喂不熟的白眼狼, 完全没有存在的价值!
在这片几乎胶着的氛围里,李长安又慢慢地将目光转向了周有熊。
与平心静气智珠在握的李长安不同,一脸凶悍的周有熊眼珠子却转个不停, 显然色厉内苒。
“周有熊, 青州人士,今年三十有二。你家本为菜农,家中除你之外尚有一母一妹。兴平六年,你因伤人刺配朔州。你走以后,你的妹子自尽, 你的母亲病死, 如今你已是孤苦无依再无亲人。”
周有熊眼眶泛红,久久才恨声道:“你说这些作甚?”
“我看过你的案卷, 你与妹妹出门卖菜, 不料竟与人产生了争执, 故而你暴起伤人。而受伤的那一个,是你们县里孝廉之子。根据我大陈律令, 举孝廉即可授官, 所以你伤的是官员之子。可既然家中有人为官,则必定有几个仆役,何需主子亲自出门买菜?所以我大胆猜测,整件事的真相应该是:那官员之子不知从何处听到风声, 赞你妹子年轻美貌, 他便想来纳了你妹子。你不肯, 与他们争执起来, 这才失手伤人。于是那苦主一状告上衙门,将你刺配朔州。你走以后,你妹子与你娘再无依靠,若是不从那苦主,唯死而已。”
李长安话音方落,周有熊便放声嚎啕:“小妹……小妹才十五岁啊……明明已经在相看人家了……是我这个做兄长的没用……”
周有熊人如其名,高大健壮地如大黑熊一般。可此时却整个人蜷成一团,哭地浑身发抖,好似一个无助的孩子。
这台上台上不知有多少人有与他相似的悲惨经历,此时见他哭地惨烈,俱是满脸怅然。
李长安走上几步,直至周有熊注意到他,抬起头来,他才望着对方的双眼清清楚楚地问道:“周有熊,你口口声声朝廷律法。我且问你,朝廷律法判你刺配朔州十五年,你服是不服?”
——我不服!我不服!我死也不服!
周有熊想放声嘶吼,可身上那些曾领受过的严刑拷打竟齐齐做痛,教他咽喉哽咽,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
李长安也不再理会他,他转头望住台下,一字一顿地说道:“你们还不明白吗?朝廷律法约束的是我这样的世族子弟,而我要你们遵从的道德操守,才是用来保护你们自己的!道德的标准比律法更高,你们唯有做得更好,才能不惹事上身。穷不与富斗、民不与官争,以前正是因为你们不明白这个道理,才会落到今日的境地。为何你们至今仍不知悔改?”
——律法约束世族,道德保护庶民。
这样的论断在场的所有人听来都感觉似懂非懂,唯有吴沛振聋发聩。一直以来,吴沛所秉持的观点向来是:为官者,当德才兼备。可事实上,自从曹操出《求贤令》首倡唯才是举,道德已越来越难约束天下官员。甚而,那些为官者大权在握肆无忌惮,要他们遵从律法都极之艰难。期望他们遵守道德,那更是缘木求鱼。
——难道就没有办法了吗?黔首百姓道德滑坡会遭亲朋邻里排挤,触犯律法自有国家铁拳伺候。可那些大权在握的官员,权力越大破坏力越大,却几乎拿他们无可奈何。
吴沛心中急切,又不知该向谁讨教。
“……我不服,我不服……”周有熊昏头昏脑地哭了一阵,也不知是更清醒了还是更糊涂了,竟又挣扎着呢喃。“我不服!”
“你不服?又能怎样?”可回应他的,却唯有李长安的冷笑。
周有熊张口结舌。他有满腔怒火,可却不知该往何处去。他空有一身蛮力,却是双拳难敌四手。单枪匹马、有勇无谋,如何挣得开这魍魉横行的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