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跟陆忱都是高个子,饭量也颇大,两个托盘都垒得跟小山似的。
区别只是陆老板吃得更加慢条斯理,温文尔雅,旁边那个吃得艰难困苦。
宁晃吃了两口就累了,懒洋洋支着下巴,说:“个子高吃的都多么?”
陆忱便笑着说:“大概吧,我以前上学那会儿不更能吃么。”
确实。
宁晃便忍不住勾了勾嘴角,轻哼:“你读书那会儿,我怀疑你胃里有个黑洞。”
陆老板从念书起就个头高,又练肌肉,怎么想都不可能吃的少了。
有一段时间,宁晃很热衷于请他吃高价自助餐,因为总感觉一顿饭下来,反而赚了不少。
那时候陆忱还是个青涩学生的样子,下午给他发个餐厅地址,到了傍晚,陆忱就穿着卫衣外套,踩着运动鞋,背着挺大一个书包,就过来了。
到了餐厅门口,把耳机摘下来,规规矩矩缠好,塞进包里,再看一眼表确定自己来的不早不晚,才去前台说,宁先生叫我来的。
那时候吃饭没有这样贵公子的派头,就是一副青涩温和的大男生模样,低头认认真真跟服务员说谢谢,小心翼翼用刀叉,不让自己发出声音来。
宁晃撑着下巴,嘲笑他,大侄子,大小姐吃饭都没你秀气。
陆忱就耳根发红,说:“我怕给你丢人。”
被小叔叔敲了头,说:“我们又不是来吃霸王餐的,你丢什么人。”
宁晃嘴挑,所以在外其实吃得不多,没一会儿就停下来喝果汁,看他换了一盘又一盘,慢悠悠问他,说你一直都是这个饭量?
他无奈道,说长个儿的时候吃得更多,半大小子吃死老子,不是白说的。
“这么说,已经算是好养的了。”
宁晃撑着下巴,喝着果汁说。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陆忱听了,心跳的厉害,忍不住轻声问他,说:“小叔叔,怎么突然想请我吃饭了?”
宁晃看他一眼,轻哼了一声。
因为某个做饭的笨蛋,因为觉得菜钱是宁晃出的,不好意思占更多便宜,每次做饭都按照宁晃的食量做双份,自己吃不饱肚子饿得咕咕叫,晚上在房间里啃零食被发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