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也不生气。
快活的跟他们闹作一团。
比较内向的伦布有点羡慕史丹,但自知自己做不到史丹那样。
他跟刘长生到二楼贵宾专座坐下来,左看右看,最后趁史丹没上来,偷喝几口对方的朗姆酒。
至于黄金之血。
这东西五千卡索只是小小的一瓶。
伦布非但不敢喝,甚至不敢让酒馆女招待靠近,他怕女招待会跟自己要小费,自己可支付不起黄金之血这种酒的小费。
“来点?”刘长生看向他。
“晚上要出任务,我不能喝太多,否则醉了要挨队长骂的。”伦布赶紧给自己找个借口。
在下面闹了半天的史丹上来了。
肚子里。
也不知灌了几杯酒。
人已经有了四五分醉意。
刘长生让酒馆女招待给他倒一杯黄金之血,他端起来,仰脖子咕嘟一口干掉,一点味道没品尝出来,但嘴巴仍然大赞:“好酒!这黄金之血就是不一样,好喝得不得了。”
帮忙倒酒的酒馆女招待实在忍不住了,提醒他:“你刚才喝的那一口,大概值一千卡索。”
史丹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干了一件什么傻事。
这么好的酒。
我咕嘟一口吞掉了?
跟喝几卡索一杯的啤酒一样?
刚才到底是什么味道来着?我好像一点儿印象也没有了。
“再给他倒一杯吧~”刘长生开始对付自己面前的奶油焗龙虾,他吃了两口,发现这间酒馆别看佣兵多,好像走简捷快餐路线,但招牌菜的味道其实相当不错,绝对是一分钱一分货,物有所值。
“别,我喝这个酒那是糟蹋好东西,朗姆酒才合适我!”史丹赶紧动手给自己倒了杯朗姆酒。
“你才知道啊。”伦布直翻白眼。
酒馆女招待为了得到刘长生接下来的小费,强行忍住不吐槽史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