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队长来找督导的主要目的,是想请他抢在“委员会”之前给嫌疑人做一个精神鉴定。
业内人关起门来说,其实这是典型的违规行为。
可是嫌疑人的律师已经提出了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申请,到时候,会随机抽取三名专家组成一个““委员会”,让他们鉴定嫌疑人到底是真有病,还是装的。
“随机抽取”是为了保证委员会成员和嫌疑人之间没有利害关系,但规矩总会有漏洞,特别是在这样一个人情社会。
督导所就职的医院是当时屈指可数的具有精神病司法鉴定资格的医院,要选委员会也是从那一-亩三分地里选。
督导的地位咱们之前说了,那是相当有分量的,所以存在这么一种情况一就算督导不是委员会成员,但是他已经做出了一个非官方的报告:“丫没病,就是装的,想逃脱罪责!”
可是如果你正好是委员会的成员,督导又对你有过提携之恩,你会怎么做呢你会做出完全相反的鉴定结果来驳人家的面子吗
当时队长就是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督导问:”你是想让他有病呢还是没病呢“
队长说:“一个小年轻,能有什么病哦啊”
督导糊涂了,怎么这人又不按套路出牌啊
根据队长透露的信息,这案子并不是一-件简单的案子,虽然给嫌疑人定罪的证据确凿,但是按行话讲,案件还原却不够完美。
就跟相声段子里说的似的,小孩子手贱,把录音机拆了又装上,哎呦,居然没坏,能响,真厉害,给自己点个赞!一扭头,发现桌上多俩零件。
录音机就相当于案情原貌,零件就相当于证据。
证据少了,破不了案,证据太多,相互矛盾,定不了案。
针对嫌疑人的这个弑母案,虽然证据确凿,也可以确定人的确就是他杀的,但是模糊的犯罪动机和也许存在的帮凶,一下就都让这个案子的碎片,根本无法完美地拼凑成一个整体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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