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宁晚晚这一句,只用一个好字已经无法囊括了。
气势磅礴,意境宏大。
首句就不俗到此等地步,若写完可还了得?
骰娘不懂诗,甚至不识字,她只是发现,打宁晚晚写完第一句后,酒鬼的神色一下子就变了。
“怎么,她写的不好吗?”
“不,是写的太好了!我现在尤其期待下一句。”
酒鬼眼露激动。
下一瞬,宁晚晚重新蘸了墨水,又写:
“奔流到海不复回。”
酒鬼:“啊啊啊啊!好哇,好哇!”
酒鬼癫狂的态度在一众修士中很是显眼。
于是,不止骰娘小和尚,不少被作诗折磨地抓耳挠腮中的一些修士也将目光投到了宁晚晚身上。
因为隔得远的缘故,他们并看不清宁晚晚的容貌,只瞧着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女子正在提笔写诗。因而下意识地便嘲讽——
“女人,写诗?”
“切,想必只是些拼凑出的胡言乱语。”
“她若是会写诗,我当场吞剑。”
“哈哈哈,仙君开玩笑了。”
谁知刚一说完。
宁晚晚落笔了第三、四句: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酒鬼……酒鬼已经被震麻了。
若说第一二句是气势恢宏,第三四句就是情感酣畅淋漓。
怎么会有人写物、写人,都如此入木三分?
其比喻之精妙,其行文之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