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屯的力量终归是有限的,灾民过几年就会安顿下来,到时候没有了灾民,屯田开荒岂不是就此废止了?
这显然是不行的,这可是三项政令中最基本的一项,解决生产端问题的政策怎么可能废止?
所以逐步实施军屯,或许将是目前最好的替代办法。
但军屯怎么实行,士卒和将军府收益比例如何划分,以及该如何保障每一个人的收益,都需要进行仔细的思量!
不过此事倒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困难,白文先既然拿军屯出来说事,自然是把许多方面考虑清楚了的。
首先就是关于抚恤奖励的问题,一时间拿出七十四万亩土地,征南将军府几乎不可能做到。
因为开垦出来的土地已经成为了屯垦百姓的定居点,总不能为了抚恤奖励士卒置治下老百姓于不顾吧?
这不是猴子掰包谷,掰一个丢掉一个,又有什么用?
唯有进行军屯方能解决问题,军屯开垦出土地后,将土地权益划分出产权和使用权!
产权是可以分割的,可以分割到每一名士卒手里,甚至还可以多给土地,那都不是问题。
但土地的使用权暂时属于征南军整个集体,由将军府负责统筹安排耕种,耕种获得的收益按照付出的劳动和产权多寡进行分配。
举个十分简单的例子,假设张三有十亩地的产权,那么他将获得十亩地的产权收益。
同时张三又照顾了二十亩农田,那么他依据自己付出的劳动又将获得二十亩农田的劳动收益。
这样只需事先约定好劳动收益和产权收益占一亩地收益的比重,便能轻松的算出张三一年的收益是多少。
有了实打实的收益在手,就不会有人觉得朱子明说得是空话,像搞传销似的专门给人开空头支票。
而将军府在其中处于什么地位,或者问将军府凭什么来分取屯田的收益?
如果真要问为什么,倒也能讲出个一二三四五来,比如将军府负责组织、负责提供牛马等牲口、负责兴修水利等等,有的是原因!
但这些都好像在讲废话,压根没有说到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