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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分田!(1 / 4)

萍乡知县程之敦捡起掉在地上的书信,拿起一看,只见信上写道:

学生莫问稽首知府田大人:

夫知府者,掌一府之政令,总领袁州四县,本应体察民情,勤政爱民。

治理百姓,审决讼案,稽察奸宄,考核属吏,此皆乃大人之职责。

然宜春县令郑秋平,主簿王应宝,县丞朱一浩,卫指挥刘世忠等人,借剿匪之名横行乡里,致百姓亡七人,伤数十人,劫掠乡里,奸**女,此谓之官乎?

今我举义旗,惩杀贪官污吏,为民除害,亦是为大人除害。

今府衙汪孟卢三位大人已移师温汤,府尊可派人携谷五千石,银三千两以换三人。

吾以七日为限,七日内,三人安危毋虑。

七日后,学生恭迎府尊大驾!

看完信中内容,程之敦也快要气炸了。

“这厮竟是读书人,如此恶贼,枉读圣贤之书!”

田有年叹道:“催科(程之敦字),而今如之奈何啊?”

程之敦起身说道:“府尊,咱们身边带有六百兵马,不如直奔温汤,将这群反贼一网打尽,救出三位大人。”

田有年一听赶忙摆手道:“不可不可,那莫贼身边有一千五百多人,咱们才不过区区六百人,其中五百还是临时招募的乡勇,战力甚至不如反贼。

以六百对敌一千五,这无异于以卵击石之举。

再说,咱们这点人马,连守城都才堪堪足够,哪里还能主动出击啊!”

程之敦一时哑言。

他们上午就接到了消息了,早上一名休假的衙役本想进城当差,却发现城门口居然有一群农民手持武器把守着大门。

感觉到不妙的他马上借了一匹骡子赶到一百四十里外的萍乡县城。

得到消息的程之敦立刻与在萍乡的田有年和同知史延昇组织了五百乡勇,另外加上萍乡的一百官兵敢来增援。

只可惜萍乡县距离袁州府距离不短,再加上他们又是一群步兵。

他们从县城出发先赶到芦溪镇,再换船走袁河水路,这已经是最快最省脚力的路程了。

哪怕是这样,田有年也直到晚上才赶到府城。

现在府城是收复了,可是府衙和县衙的行政班子却被反贼给一扫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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