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就是样握,现在的笔,其实写起字来很方便,只要撑握住握笔的姿势就行,你被当年挥毫的习惯影响,多练练,就熟络了!”
说话间,淡淡的清香吐在他耳旁,耳后几丝长发微微颤动,挠的嬴政耳垂发痒。
嬴政微微侧头,躲开耳边浅浅呼吸,淡淡的“嗯”了一声。
赵萱纠正好他握笔的手,握着他的手在纸上游走,一笔一画下去,“大秦”二字,就写成了。
写完两个字,赵萱直起了身,微微一笑,又坐回去,继续看杂志打发时间。
嬴政就是嬴政,在赵萱纠正错误的握笔方式后,哪怕五指握笔法已深入骨髓,也能当即就扭转过来。
再提笔时,写出来的字体风格自成一派。
两人一人写字,一人看书,店铺里静谧,却又带着丝丝温馨。
直至傍晚时分,金大多从棺材里爬起来,接手看店任务,才打破一室清净。
赵萱看了看天色,起身,活动了一下腰身,就进了院子里,准备去给赵宇做晚饭。
现在一家四口人,也只有赵宇这个普通的人族少年,需要进食补生机,另外三个皆是老怪物,吃东西,只是满足口腹之欲。
嬴政把写了一个下午的本子收进抽屉里,微微侧头,看着赵萱纤细的背影,若有所思。
他收拾好东西,对畏畏怯怯的金大多交代了一句,让他与赵宇天黑去镇外山林中集合,便踏着步子出了棺材铺。
金大多低垂着脑袋,等嬴政彻底走出巷子,他才愣愣地抬起头。
他学着人的样子,吐了口气,拍了拍被吓到的小心肝,坐到柜台后面,然后...... 做了和嬴政同样的事情。
——看书写字!
好吧,赵萱家里的两只非人类都是上进的好同志...
瞅瞅,得空了就抱着书看,不明情况的,怕还以为他们是要参加高考呢!
整个赵家,最没上进心的怕就是当老板的赵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