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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四章 药铺、入秋(6 / 6)

鸡也要争鸡头。

有句话叫宁做鸡头,不做凤尾,就是这个鸡头了。

用好听点的话来讲,也就是公鸡们都想当上鸡群的首领,因此常常斗得头破血流,直到打得别的公鸡认输为止。

这种情况,在乡下是十分常见的。

如果不想让公鸡因为争斗而造成损失,就要挑出来几个体格较弱的公鸡,将其阉割掉。

阉了的大公鸡,就不是公鸡了,自然不会像雄性一样好斗,会老老实实吃食长肉,乖顺得很。

这个做法在乡下很盛行。

以至于“阉鸡”与“劁猪”一样,在曾经都是一个很赚钱的行当。

“还是给它们吃得太好了,这才小半年过去,就开始打架了。”

陈凌拄着铁锹皱起眉头,被搞得有点心烦。

以前小时候,他是很喜欢看公鸡打架的,甚至拿着棍子专门把两只大公鸡赶到一起让它们干架。

也有时候会不成功,被公鸡记恨上,路上见了他还会追着啄他。

他从小皮实也不怕这个,拿着棍子或者弹弓就跟公鸡一阵对打,常常弄得一地鸡毛。

但是到现在,换成自家养鸡了,加上去年的,公鸡也是有个六七只的。

而今年的鸡苗长起来的公鸡,现在半岁龄,和大公鸡没啥区别了,加上整天在山上跑,性子异常的野。

现在打架最频繁的就是它们了,专门找着去年的大公鸡首领战斗,被打得凄惨无比还不认输,那气性大的可以。

昨天就打了两场,今天又换其它公鸡上了。

可惜,大公鸡从去年就吃好喝好的,身子骨强健的超乎想象,鸡冠子又大,鸡喙跟铁钩子似的,那大鸡爪子都厚实得快顶它们一个半了,根本不是它们这些后来者能比的,一旦发起威来,那三下五除二就都给干趴下了。

地上的鸡毛都在乱飞,鸡血都溅出来了,鸡舍棚子上到处都是斑斑点点的血迹。

“真是欠收拾,这么不老实,那就不留着你捣乱了。”

陈凌抓起这只斗败的公鸡就往家走,心想要是再有不听话的,也懒得费劲去阉鸡,直接炖了吃了。

入秋了,天气也转凉了,用天麻炖两只鸡吃,全家人都补补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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