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他们的老朋友大剑哥朝陈熵走来。他看见陈熵轻摸白狐脑袋的亲昵动作,便忍不住感叹道:
“你们两个的感情真不错,明明当初参加比赛那会儿还经常吵架。”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瞬息万变的,亨特尔先生。”陈熵站起身来,对大剑哥问道:
“战场处理完了吗?”
“那帮废物不是我们的对手。”大剑哥骄傲地将武器拄在地上,汇报道:
“一百多号劫匪被我们杀死三十多个,剩下的都丢下武器投降了。”
“所以你们没杀那些投降的劫匪?”陈熵顺口问道。
“我就是为了这件事才来找你汇报,毕竟我们现在是你的雇佣兵。”大剑哥略带调侃的说道:
“这些人袭击了我们,本该被我们杀死。不过他们毕竟投降了,所以就交给你来处理吧。”
陈熵想了想,吩咐道:“收缴他们的武器,然后把他们聚拢在一起。”
二十分钟后,六十多个劫匪都被勒令双手抱头蹲在一起,而他们的武器则丢在一旁堆成了小山。
陈熵在他们周围环绕走了一圈,随后清了清嗓子,问道:
“你们这里谁资格最老?”
话音落下,一名看起来上了些年纪的老劫匪晃晃悠悠地站起身,说道:
“我...我是革命军刚建立的时候就加入的。”
“好吧,你过来!”陈熵对那个老劫匪招了招手,示意他过来。
老劫匪颤抖着走到陈熵面前,而陈熵则亲昵地勾住他的肩膀,笑着问道:
“既然你是革命军的第一批成员,那应该参加过那场中心区的战役吧?”
“对...对的,我参加过!”似乎是因为这个少年身上散发着不详的气场,老劫匪显得有些害怕。
“其实那场战役我也曾经听说过,一群充满信仰的人们为了解放夜枢城,即便自知是以卵击石也要向财阀发起进攻!”陈熵却煞有介事地夸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