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女儿的股权,在她未成年之前,则是由我爱人代为行使权益。
成年后,则是交给我女儿自己。
还有……”
李东说到这,顿了顿才冷静道:“还有,如果在这之前,因为一些突发意外,我意外过世。
那我的家人,只拥有我股份的收益权,而不具备其他权益。
我持有的股份,在我过世之后,交给远方董事局代为执掌。”
这话一出,对面的几位律师脸色都微微变幻了一阵。
这话含义有点多了。
在分配了一半的股份之后,李东还持有50的股份,加上家族信托基金和慈善基金25股份,实际上,这时候的李东还能掌握集团75的股份。
可以说,远方依旧是他独掌。
可李东却是说,在他离世之后,这75的股份,他的家人只拥有收益权,管理权却是交给了远方董事局。
这也意味着,一旦李东过世,他的家人,包括沈茜也无法执掌远方。
真正能掌握远方的,是董事局!
不过想了想,几人又都感慨,李东这番布置,可以说将家人的保护最大化了。
他一旦意外过世,远方这样庞大的商业集团,要说没任何人动心,那是不可能的。
何止是私人,这样庞大的商业帝国在李东意外过世的情况下,一旦产生动荡,后果也是很严重的。
关键时刻,政府也要出面。
如果李家人这时候非要接班,可不见得会有人答应。
可李东直接杜绝了他们的希望,将管理权力交给了董事局,由远方董事局来控制。
这时候,他的家人只享受这些股权带来的收益。
有时候,钱不是最重要的,关键就在于影响力以及其他东西。
给李家人收益,哪怕为了维持集团稳定,董事局这边也不敢动什么手脚。
很多时候,别人看的不是最后的收益,而是这个过程,以及权利的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