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篮球,科尔曼只是当成一份工作来打的。
他身体天赋异禀,被看成历史前三级别的大前锋,原本是与巴克利和马龙,那个级别的大前锋争锋的。
只是此人,进入联盟后,真的就是将‘篮球天赋’带NBA的球员。
进入联盟,他一直用天赋来打球,从来没有认真训练过。
将精力放在场外娱乐上面:殴洒,打架,被人打,飙车……样样精通。
想让他拼命地去抗奥尼尔?
简直是有违他的信仰。
他自然不会干这种蠢事,弄伤了算谁的,他可是要在联盟混到15年,彻底打到退休为止。
黄蜂队主教练戴夫考恩斯只能放弃侥幸。
将唯一的赢球希望放在进攻上面,想要和湖人队打对轰,用速度将奥尼尔这条鲨鱼搁浅在岸边。
还别说,黄蜂队真有这个本钱。
绰号米老鼠的大卫韦斯利和鲍比菲尔斯,这对后场组合,堪称是死亡飚速组合,冲起来可以无视生命,如同一阵旋风般嗖的一下,让湖人的后场吃尾气。
比卢普斯对上1米80的大卫韦斯利,非常头痛。
韦斯利的速度,是他吃饭的饭碗,比卢普斯1米91的身高,简直就是天然错位。
除非找泰伦卢这种,同样的矮个子控卫,要不然,换乔帮主来,估计也够呛。
韦斯利的突破,频频建功,差点将比卢普斯突成筛子。
湖人队内线防换,韦斯利分球,就是进攻威胁。
他比不上艾弗森,却已经可以把他当成贫穷版的艾弗森。
贫穷版艾弗森,突破起来,他也是艾弗森。
湖人队,只能想办法将黄蜂队的速度降下来。
好在,湖人队机动能力很强,虽说不能做到每次都降下来,大部分还是可以做到的。
将比赛拖进阵地阵,黄蜂队的攻击能力却也不弱。
科尔曼知道,自己进内线打不动奥尼尔,他拉出来和大卫韦斯利打起了挡拆战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