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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九十四章 这首歌也太牛了吧!(3 / 4)

什么样的歌曲在北美比较爆红?

大部分都是类似《Mood》《STAY》这种类型的电子音乐。

当然,不是说这种类型的音乐不好。

而是这种流行歌,完全是瞄准了年轻人市场的,也就是20岁以下的青少年。

大部分都是情歌,都是写爱情的,歌词简单,旋律足够洗脑,并且很容易传播。

除了这种类型的歌之外。

还有另外一种歌,就是嘻哈风格的RAP歌曲,在北美也正大行其道。

而这种嘻哈RAP,歌词中充满了暴力和色情元素,不是马子票子,就是叶子和车子。

可以说是深受北美下层阶级的喜爱,特别是黑人群体。

北美的音乐,更注重旋律和节奏等“音乐本身”,而很少会去注重,如何将歌词写得好。

如何让这首歌有更多的可听性。

在这点上,北美的音乐人,甚至还比不上欧洲。

像英国就比较盛产那种有内涵的音乐人。

他们会更注重音乐本身的文学性,而不是只在乎旋律听起来好听就行。

包括现在北美乐坛里,比较优秀和顶尖的solo歌手,很大一部分也出自英国。

欧美乐坛圈子里,写歌词写得比较好的音乐人,也大多都来自英国。

这可能是英国绅士们,比北美暴发户有优势的点吧。

而现在,来自拥有五千年历史传承的华夏古国的叶未央,用一首《viva la vida》,给广大北美音乐人们,更是好好上了一课。

原来,歌词还能这么写?

《viva la vida》这首歌,充满了隐喻和双关,但是同时辞藻又一点都不复杂,甚至粗听之下,非常的朗朗上口,又霸气侧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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