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九叶青花成熟的日子也更近了,营地里的人也离开了大半,就连厄尼也瞪着白枫华离开营地去了九叶青花附近。
白枫华也等来了姗姗来迟的狂狼佣兵团。
叶初七就站在白枫华身边,眯眼看着这一群身上带着血腥和风霜气息的冒险者。沉稳的眼神和满身的凌厉,每一步仿佛都从尸山血海中踏出来。
这就是排名第一的佣兵团应该有的气质,叶初七咋舌,赤风佣兵团虽然实力也很强,却在气质的把握上跑了偏——土豪气息太强烈,很容易让人忽略他们本身的实力。
狂狼佣兵团的团长叫骨狼,并不是说他就长得瘦骨嶙峋,骨狼本人十分强壮,斗气修炼的十分厉害,据说已经是武斗宗师级别的高手。他这名字跟他的传奇经历有关系,他是个孤儿,还在襁褓中的时候就被魔兽捡回去,在骨狼群中长到十多岁才遇到冒险者,将他带回了人类社会。
跟小九的经历类似。这个世界上有不少小孩子流落窘境,像红胡子他们能做的也不过是在预备团里力所能及的给这些孩子一席之地,然后再教给他们一技之长。
当然也有像那些黑心的冒险者,理由像小九这样没有依靠独自生存的少年,在迷失森林里当做诱饵,成为一种特殊的消耗品。对于这些少年来说,能幸存就能获得一大笔钱改善生活甚至改变命运。不能幸存,那就只能变成魔兽的食物,迷失森林的养料。
骨狼的目光也轻轻滑过叶初七,最终落在了白枫华身上。虽然刚从迷失森林回来,但是该听说的他也都大概知道。其中最关键的莫过于眼前这个少女,居然是叶家失踪多年的大小姐。
而在他们回来之前,冒险者营地居然面临一次兽潮,还有妖兽出现,已经足够令人惊讶。这次兽潮却几乎没有对营地造成影响,阻止这次兽潮的居然就是眼前这个看上去有些娇弱,但眼神却无比坚定的小姑娘。
“白枫华阁下。”骨狼看上去十分沉稳的一个人,在见到白枫华的时候也依然有着难以抑制的激动。两眼放光的模样就像是见到了自己的偶像,用尽全身力气才控制住自己没有扑过来。
他身后的团员们已经很习惯自家团长这个造型了,没办法,这团长是亲生的,就算嫌弃也换不了。骨狼没什么大问题,哪儿都很好,唯一的毛病就是身为白枫华的脑残粉,一遇到白枫华,面子里子都丢光了。
“路上辛苦了。”白枫华也习惯了骨狼这瘆人的明亮目光,反正这么多年说了也不会听,他早就放弃,“小七,这是骨狼,狂狼佣兵团的团长,你叫他……”
“叫大哥!叫大哥就好。”骨狼十分警觉地接上了白枫华的话题,他完全能猜到白枫华想说什么,肯定是想让叶初七叫他叔叔,不,他不想当叔叔,至少在叶初七面前他不想当这个叔叔。
后来叶初七才知道,当初将骨狼带离魔兽群,回归人类社会的人就是白枫华,当时也不过是少年的白枫华离开白家在大陆上冒险,谁知道第一次进迷失森林就捡了这么大一只。骨狼让叶初七叫他大哥,分明就是把自己放在晚辈的位置,叶初七一声叔叔,就把他放在跟白枫华同辈——
白枫华:并不想要这么大一只晚辈。
叶初七十分乖巧地一声“狼大哥”把骨狼哄得服服帖帖,当时就直接送上了一个空间戒指的见面礼,把身后的团员看得眉头直跳。
叶初七只觉得,不愧是白枫华捡回来的,这送见面礼的架势是一模一样的。
得知小九也是叶初七捡回来的,骨狼还直呼这就是命运吧!顿时将小九仔细打量了一番,说是个好苗子,将来的成就一定比他更好。
与狂狼佣兵团的人碰头之后,白枫华也准备前往九叶青花生长之地。知道叶初七也要跟着去,骨狼的表情微妙了一瞬间,却没有发表意见。狂狼佣兵团的人也没意见,他们不会对骨狼的决定有质疑,团队凝聚力十分强悍。
“跟厄尼抢九叶青花?”骨狼的眉头挑了挑,高大的汉子脸上闪过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跟白枫华认识这多年,他当然知道厄尼和白枫华的恩怨,或者说这么多年,一直都是厄尼将白枫华当做肉中刺眼中钉。没办法,白枫华太强了,空降帝都学院之后,轻轻松松就挡在了厄尼前面,做什么都比厄尼优秀,让厄尼夜不能寐食不下咽。
白枫华从来懒得理会厄尼这样的人,不过是跳梁小丑,对白枫华来说根本不在一个水平线上,如果不是同在帝都学院他都不会注意这样的人,就像是拦路的小石子——不小心就会硌脚,踢出去还能滚回来。
这次白枫华居然做出这样的决定,势必跟叶初七有关系。骨狼觉得,这样就很好。这种膈应人的存在,实在太无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