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用乐初给它的发卡卡住一边头发,另一边绑了个蝴蝶结,美美地照起镜子:“主人,你能看到这一点,我很欣慰啊!”
乐初脚下发力,最后五分钟冲刺。
她现在可以从别墅区这头直直跑到别墅区的另一端,甚至绕着树林跑到林师与那再打个来回都没问题。
今日任务已跑完,乐初将手机记录截个屏,发到长跑社群里打卡。
底下很快有消息回复,乐初点开随意扫了两眼。
钟丁曜发了个“不错哟”的表情包:“咱们小初是第一个打卡的,还有谁没跑的,都自觉点哈!”
这个长跑社,原本是为了兴趣爱好组建,传到钟丁曜这一届,已经有松懈随意的状态,社员们行动力不高,训练也不太积极。
却不想突然杀出个乐初,这家伙,天天跑步天天打卡。
就是遇上下雨天,她也能穿个雨衣出去跑一圈。
其精神毅力令人钦佩窒息。
钟丁曜下面跟着回复了几句“好厉害”、“我也想跑但我还没起床”之类的话。
乐初看过笑笑,正准备将手机收起来,底下又弹出了一条新消息。
是白时发来的:“跑完了。”
下面接连而至的:“大佬啊!”
“大佬啊+1……”
乐初定睛一看,他跑的更久,足足一个小时,乐初算了下路程,估计是她的两倍多,关键是人家跑的速度比她还快,却能坚持跑这么久。
这人是个运动奇才吧?
“奇怪。”乐初摸摸鼻子,喝了口水,“明明一路都没见着他呀。”
别墅区内晨跑的人不少,但她跑了这么久,两人一次都没遇见过,有点说不通,除非他没在家这边跑,或是家里买了个跑步机,一直原地踏步跑呢。
似乎是心有感应,乐初很快收到白时发来的图片:“健身房,好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