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写得并不慢,只是如他所说,不能间断,须得一笔写出那个字。
上一刻刚将一竖写到底,下一刻还得沿着这一竖返回,再在半途向左划出一撇。
就这样重复许多次,水痕渐渐组成一个“李”字。
窗外偶尔飞过一只觅光飞蛾,在窗户那里扑腾许久还是离开了。
屋内除了偶尔的水声外再无其他声音,像是寂静,却又被这滴滴水声和晚风柔化。
路之遥异常有耐心地写着接下来两个字,唇边带笑,似乎这是一种享受。
“弱水”二字慢慢在他指尖浮现,却又因为是水痕,没过多久便蒸发在空气中。
“我一直认为名字不过是个代号,我叫阿楚或是路之遥并没有区别,叫我畜生也无所谓。
可在学写你的名字时,却突然有了一些不一样的感悟。好像写下这三个字时,我是真切看到你了的。”
他伸手抚摸着她手腕上的白玉佛珠,指尖不受控地探入珠下,试图和她贴得更紧。
“我写得好么?”
李弱水看向那只剩斑驳水痕的桌面,轻轻地应了一声。
“写得比我好多了,我写毛笔字像狗爬一样。”
路之遥伸手摸了一下桌面,随后眉头舒展开,似是有些无奈,但眼角却是带笑的。
“已经干了啊,等我能用笔写好后再写给你看罢,墨即便干了也有痕迹的。”
……
方才在桌上的三个字,除了稍粗一些,它们的大小相仿、位置在一条线上,和寻常人写的没有区别。
甚至就连字形上的顿挫、笔势回锋也都一一模仿出来,完全不像一个刚学字的人写的。
李弱水不知道他花了多少力气,才在短短两日内取得这样的成绩。
饶是他再聪颖,要想凭空写出这象形字,大概也要一次又一次地重复。
这是他的真心,可她好像没做什么。
李弱水低着头,手却不自觉地抓紧他的衣袍,心跳如雷。
她在做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