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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不可为的事情(3 / 6)

忍住,手疼......

旗本豪藏重新坐回沙发,赶快灌下一杯茶水去去心火。

咳咳两嗓,找回训人的感觉......

“你看看工藤新一,第一次的案件就是前往米国的飞机上解决,瞬间吸引一批粉丝,而后就开始经常参与警视厅的案件工作,成为现如今顶流的高中生名侦探!”

“这些是可以模仿的,你的第一个案件不要选择什么薰衣草公馆,给一个女仆辩护这种,直接给某个明星或者是米国人辩护,你就可以开局到达顶峰!”

的确,如果按照身份来算,女仆是很低端的人群,即使胜利难以体现律师的能力。

而给明星辩护可以获得名气,给米国人辩护可以获得一批霓虹人气,并且因为两者都属于特殊人群,案件也会被他人自动理解为特殊困难的案件。

工藤的第一次案件,也是因为当时是前往米国的航班展开,所以优先获得米国方面人群追捧。

米国大哥追捧,到霓虹这边就成为一种潮流。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霓虹忽然蹦出一群高中生侦探这种名号。

而公生可以这样的复制他人成功路径......

然后明天的头版,世纪末的大律师,律政行业的救世主,平成的裁定者。

一群小迷妹跟在身后。

过几天,再冒出一个关东的公生,关西的某某,海外的啥啥......

脑海里想到这些,公生忍不住想要发笑。

主要那种画面,太有喜感。

“老爷子,我进的是律政圈,不是娱乐圈。”

感谢自己曾经看过很棒的一部动漫。

公生不会为所谓的名气而迷茫,或许别人很追捧的是工藤新一的那种名气......

抱歉,并不需要。

公生所需要的,是更加的努力,欠缺时间与案件堆积。

用案件说话,足够了。

这是本身属于公生的一种气质,埋在到骨髓中的正气。

挺直腰,头顶天,立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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