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马失前蹄
翌日一早,是个难得的大晴天。
常昊穿着行装,又往包袱里塞了一身厚衣服,站在门口等着李世民的人。
而玄奘,则是依旧一身骚包的银白僧衣,背着那装满管制刀具的包袱。
不多时,从街道头奔来六匹骏马,每一匹背上都坐着个劲装大汉,腰佩唐刀,背负弓弩,一副精干模样。
“吁——”
六骑行至常记茶楼前,一个漂亮的勒缰,停在了常昊身前。
当先一人翻身下马,朝着常昊拱手:“这位便是常老板吧,在下裴宣,是李府护院,奉命陪常老板前去蓝田买地,并保护常老板安全。”
“李哥有心了。”
常昊上前拍拍裴宣的肩膀,笑问:“我们骑马去?”
“骑马快些,而且这个时节,地面多有枯木阻拦,马车、牛车都不方便。”
裴宣解释一句,朝着身后看了一眼。
其中两名汉子翻身下马,朝着常昊和裴宣抱拳行礼后,朝着来路走去,留下了两匹空马。
合着这两人就是来送马的。
裴宣朝着常昊与玄奘做了个手势:“这都是府上的良骏,二位请。”
玄奘不客气地当先上马,他自幼出身官宦世家,后来又曾云游川蜀求佛,马术可谓是一等一的精湛。
常昊也不打怵,熟练地上马。
虽然前世的他不会骑马,但今生原主从小被教育着掌握这项技能,他的肌肉记忆还是很深刻的。
大唐尚武,男子佩刀、骑马成风。
一路行来,常昊这个只背包袱不佩刀的男子,倒成了例外、少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