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
林风犹豫。
“我不管呀,我可不是一个知恩不图报的人!”
“你得给我这个面子!”
“而且,你别多想,才不是我们两个自己吃饭,刘力壮,他也一起的!”
“我们三个一起,就当交个朋友吗,相识也是缘分!”
“你不会介意吧?”
但赵馨兰继续热情,怕林风察觉到什么,也为了冲散刚认识就男女吃饭的暧昧感,让一切过渡得更加自然,赵馨兰把刘力壮也拉上了。
“既然你这样说,那也行。”
“如果刘力壮兄弟你不介意的话。”
“不过我现在还没要走,我只是准备喝点水,休息一下而已。”
林风看了看赵馨兰,又看了看刘力壮,想了想,他没有再拒绝。
毕竟现在林风一个人,回家也没有老婆等着了。
再加上,赵馨兰给他的印象,的确是一个热情开朗的女孩儿,这种女孩儿,特别容易给人好感。
虽然不一定要发展什么,但认识一下,当个普通朋友,也没什么。
且林风是骑小电驴来的,穿短裤、背心,虽然是阿尼玛的,但标识并不明显,应该也不至于露富什么的。
林风根本没想到,之前自己跟宋小江疯狂血拼的事情,正好就这么巧被这赵馨兰看到。
“他不会介意的!”
“那说好了?”
“我还以为你之前要走了呢!”
“那好,我们继续锻炼,一会儿一起走,到时候一起吃饭,我请客。”
“刘力壮,我请客,你去吗?”
赵馨兰这时听到林风答应了,心里怦怦跳,知道自己的第一步,是成功了。
当然,为了冲散目的感,她要把刘力壮给拉上。
她也不担心刘力壮不答应,这个舔狗,她说什么就是什么,不可能会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