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觉醒来的时候,迷迷糊糊发觉事情不对劲,扑棱坐起来。
呆了好半天,十指插进头发里,使劲抓了抓头皮,随即满脸的无奈。
记忆告诉他,现在是十一黄金周,寝室的兄弟们都已经各回各家了,他没走,是因为要打工。
这个世界里的自己已经跟白小羽表白过了,很荣幸得到了女神的青睐,并且走上了与之前相同的历史轨迹。
……正走在舔狗的路上。
他打工赚钱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博得白小羽的欢心,换着花样的给她买礼物。
咋就这么没出息呢,上次过来的时候打下的基础挺好啊,怎么一点作用没起呢?难道他脑子里就一点记忆也没留下?
面对曾经的自己,林殊除了鄙视还是鄙视。
叹口气,起来洗漱。
十几分钟后,他融合了这个世界自己的记忆。
白小羽是上午八点左右,老白亲自开车来接的。
他后悔去送白小羽,总感觉老白看他眼神不太对,好像面对的不是自家闺女的同学,而是持对立立场的阶级敌人。可他如果没去送白小羽,会更后悔,等长假过后回来的小羽毛一定会咬死他。那清冷的的公主有时候咬人可真是下死口啊……
寝室空荡荡,室友们昨晚上走了一个,剩下那几位都是今儿早走的。
人在的时候,寝室总是那么热闹,现在人都走了,总感觉空落落的。
今儿天气不错,风和日丽。
起来推开窗户,站在窗前吹了会儿凉风。
然后转身带着牙具脸盆等去水房洗漱。
打工还得继续,黄金周期间三倍薪水。
林殊不在乎,但这个世界的自己可是一分钱都算计着花的人。
他还记得,这个时候兼职的大学生有不少都是大一大二的,如果为了赚钱把学业耽误了,挂科次数太多,会被退学处理。两手兼顾很难。
可谁让林殊命好,遇到个心地不错的老板呢。
手底下这些兼职的大学生除了休息日以外,其他时间只需上半天班即可,有事情可以随时走,而且考试前期还可以请假,工资照发。
这是林殊上大学以来打的第一份工,是一家正在创办的杂志社,老板是个很年轻的南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