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殊举起手里的纸袋,隐约能闻到里面的肉香。
小吃货很难抵御这种诱惑,替他拿拖鞋,催促他赶紧去微波炉热一热,回头招呼小白猫准备开餐,饕餮老字号叶家骨头馆的酱骨头。
林殊咕哝,“这也太急了吧,还没中午呢。”
乔一维骄傲的表示,“笨蛋,啃骨头跟时间有关系吗?一天二十四小时没有限制,只要想吃了,任何时候都可以。男人,你还得悟哟!”
餐桌前,看着她们两个吃东西,林殊自己不动嘴都饱了,古人言秀色可餐,形容的就是这种场景。
小白猫的嘴巴太小了,林殊帮她把骨头上的肉剔下来,然后放到白瓷碟里。
这只猫儿吃东西也跟做人的时候一样,不紧不慢,很文雅,相当的淑猫。
乔一维就不同了,与她纯美至极的形象一点都不符。鼓着香腮,啃得小嘴周围油乎乎。
幸好有这个吃货属性,把她从仙境拽到了人间,要不然清冷高傲得跟小龙女似的,林殊跟她搭话都有压力。
“林殊,你这几天忙活什么呢,都见不着你人影了。”乔一维吃干净手里的这块,又拿起一块酱骨头。
“下学期就大三了,学校的课业比以前多了不少,基本上没有多少空余时间了。”林殊如此说道。
真正的原因是他没敢过来,躲了几天,被乔一维那天要求给吓到了。
小白猫抬头看了看林殊,又看了看墙上的钟表,刚过十点。
金色的眼睛里若有所思。
今天不是周末,眼下正是上课的时间,没有空余时间还能旷课出来?
小白猫微微摇头。这种谎话也就能骗一骗旁边这位没心没肺的。
不过,小白猫觉得林殊这人是真的挺有意思。
好像挺腼腆的。
他以前交过女朋友。
他跟以前的女朋友相处的时候也这么腼腆吗?
小白猫又晃晃脑袋,把这个突来的想法抛出去。
不能这么想,成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