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死, 方休。
叶久咀嚼着这四个字,安静了好半晌。
“我大概是知道了。”
倒是那个人的风格。
像他自己,就没有办法那么偏执, 大概是因为他总是走得很顺, 心中存不下太大的执念。
所以, 他过得比顾息允要快活很多,不曾承担过任何痛苦。
上辈子即便是把人给忘了, 他也过得很逍遥。
姜胥这时连忙补充, “当然,这只是我的一些猜测。”
叶久说:“你是旁观者,以前是他的人,知道的事情不少, 自然是比我看得清楚一些。”
况且姜胥的情商一向很高, 看人很准, 不然也不能在他身边游刃有余。
姜胥这时笑了下,“其实我刚才的话只是想说, 虽然这些年boss极少失手,但对你, 应该不是当作是必得的猎物。”
“你是他从小捧到大的, 平日里磕一下碰一下都不行。我们这些下属这些年被灌输得最多的念头,就是护着少主周全。一旦boss没了, 少主就是主人。”
“从前我还以为是亲情可贵, 现在看来。”
“原来是因为爱情啊,啧~”
“……”
叶久不理他。
姜胥琢磨了一会, 有些好奇, “话说回来, boss究竟是什么时候对你动的心?少爷你现在可是刚成年不久, 起码是之前吧。哦对了,我想起来一件事,小时候你好像说给他当童养媳?”
叶久转头看他,“……你别胡说八道。”
姜胥立马解释,“这话不是我说的,是家里的人说的,说是少爷你小时候看到你家小叔长得好看,就非要爬人家的床,还说当媳妇。”
“不可能,”叶久连忙反驳,“我那时没那么贪恋美色。”
“那你以前还那么喜欢他?”
叶久:“小时候都是他领着我,天天哄着我,走到哪把我带到哪,我不跟他走,跟谁?”
“噢……那你现在呢?”
叶久看向他,姜胥此时的脸上简直是明晃晃地写上了八卦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