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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三度交锋(5 / 5)

“发给你的这个是责任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它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还不太一样,我跟你说一下区别,你记一记……”

沈亦泽这才想起来,凤歌科技是一家责任有限公司,连他都忽略了这点,赖天歌却还记得,实在是有心了。

他边听边记。

注册的手续比他想得还要繁琐,足足写了两页纸。

“……大概就是这些。国家现在鼓励创业,你把该准备的材料准备好,工商局不会卡你的。顺利的话,半个月到一个月就能领到执照,之后刻章、开户、签三方、核定税种就比较简单了,哦对了,开户记得提前跟银行预约!”

“明白了,谢谢嫂子!”

“客气!有问题随时问我或者老徐,嗯,最好还是问我,一会儿我把我手机号发你。”

挂了电话,很快收到短信。

将赖天歌的手机号存入通讯录,看着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一时有点头大,寻思着要不还是找个代理公司算了。

刚冒出这个想法,立即摇摇头否定掉。

连这么点事都办不好,还怎么当大佬?

不就注个册嘛,干就完事了。

他当即从江南工商局的官网上下载下来一系列表格,把能填的先填了,剩下需要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周一再拿去给江怡宁过目。

周末跑河西CBD转了一圈,把招租的写字楼看了个遍。

他打算租半层给编剧办公,顺便用于注册,500平左右,年租金加上物业管理费差不多100万。

他的存款才刚过1000万,租个写字楼就要花掉十分之一,关键这还仅仅是给编剧的。

编剧好打发,一个工位一台电脑就够了,而音乐人,呵,没有录音棚,没有练习室,谁要跟你签约啊!

好在有江怡宁这个大腿,场地也好,设备也罢,怡宁工作室里一应俱全。音乐相关的活动可以放在工作室进行,写字楼挂个牌就行,等以后规模起来,再做计较。

周一。

准备好所有材料,下班后径直赶往怡宁工作室。

去之前跟赖天歌就股权架构的问题讨论过,也咨询过资深的公司律师,给出的建议都是采取“核心创始人+联合创始人”的模式,也就是保证核心创始人的股权比例远远高于其他人,占到三分之二以上。

但创业之初,以顾舒和江怡宁的业务能力和在各自领域的地位,所起的作用必将远远大过他,倘若股权分配过于悬殊,未必能够令人信服。

听了沈亦泽的顾虑,赖天歌提议说:“那就由你们三人均分一部分股权,剩下的预留出来由你代持。”

“总之你一定要掌握多数股份的支配权,不是说信不过她们,而是公司成立之初,很多决策由你一个人拍板要比三个人商量来得高效。江怡宁开工作室的,她肯定能够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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