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到自己还是一个小混混的时候,因为偷吃饭店里客人剩下的食物被老板和老板娘打得半死,是当时来吃饭的大帅一枪镇住了他们,把浑身是血的他给扯了出来。
他养好伤,被下人带去见大帅。他初生牛犊不怕虎,大着胆子问大帅为什么要救他。
大帅当时正在吃饭,头也没抬道,“救了就是救了。需要什么理由!再说话,就把你扔回饭店去挨打。”
他当时只觉得大帅好霸道好残酷,后面跟在大帅身边,被他手把手教着做事,才真正懂得了这个男人。
这个男人,是真正的为百姓着想的。
世人都误解这个男人,以为他残酷霸道冷血,却不知在北平新革命刚发起的时候,他已经在研究了。经过研究,他发现新革命运动能带给百姓的是真正的平等,所以他安排自己接触新革命领导人,给自己安排了一条最完美的退路。
“领导,该回去了。”学生头走到了他跟前。
“你先走吧。我再一个人待一会儿。”陈平从兜里掏出香烟,手抖了好几下才点燃。
他以前不抽烟的。
在大帅生前,他从没抽过一次。
大帅嗜烟如命,他替他珍藏了许多上好的雪茄。大帅身上的烟味很重,重到你与他说话时候都能闻见。
他以前从不抽烟,倒不是因为烟味太重了,而是因为大帅不让他抽。
大帅和他说啊,这男人呢,抽烟喝酒都是不良的习惯,正经人家的女孩子没一个喜欢抽烟喝酒的男人的,说他没成家就别沾这些东西了。
现在,大帅离开了,他也没了顾忌,这烟经常是一包一包地。
“领导,这次是有个人要见你。”学生头被烟味呛得咳嗽,往后退了一大步。
““什么人。”他克制了许多,把烟背到了身后。
“是个年轻女人。长得挺漂亮的。”学生头不好意思笑起来,“估计是爱慕你才找来的。”
陈平沉默了一会儿,掐灭了手中的烟,深深看了没有名字的墓碑一眼,“走吧。”
陈家大院里,孙雨霏抱着一个箱子站得笔直,这个习惯是她从原谨身上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