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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没有底气怎么装哗?(2 / 4)

来俊臣站不住了,立刻出列,拔高音量道:

“陛下,张易之猖狂放肆,视国法于不顾,既骄横也,可暴其恶诛之!”

有大臣持朝笏激烈反驳:“万柳庭羞辱臧太夫人在先,张易之为母报仇在后,有因有果,臣认为罪不至死。”

万国俊满脸狰狞之色,怒道:“那我儿就该死?”

“技不如人,死了活该。”

“聒噪!”

武则天面沉如水,厉声道:“这是朝堂,不是菜市场!”

众臣迅速安静下来。

武则天斟酌稍许,便直接宣判:“张易之罔顾国法,其罪可诛!念在其主动伏法认罪,加役流三千里!”

“退朝!”

话罢在宫婢太监们的搀扶下离开朝殿。

“恭送陛下!”

群臣心思各异。

而万国俊早已失魂落魄,竟然不是凌迟?!

《唐律疏议》确立的五刑为“笞、杖、徒、流、死”

笞刑,用鞭条抽。

杖刑,去衣受杖,拿木板打屁股。

徒刑,就是坐牢,轻者坐三年牢狱后,便强制服劳役,修理城隍、仓库及公廨杂使等;重者坐一辈子。

死刑,是律法中最严重的,分别是凌迟、午门斩首、绞首等等,相对较轻还是秋后问斩。

而流刑,发配偏远的地方。

流三千里,顾名思义,发配到三千里外的蛮荒之地,加役流,就是在当地坐牢。

对于承受着丧子之痛的万国俊而言,这个处罚实在太轻了!

……

大理寺正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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