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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谁才是前辈(求订阅)(4 / 7)

三个人第一次使用铲子,都好像得到新玩具的小孩子,一个个兴奋的手舞足蹈。

拿着铲子的三个人都士气大增,刚才被兔子捉弄的丧气一扫而空,全员都再次进入亢奋状态。

学着李沐然的样子,等待兔子出现,然后麾下铲子。

“我,我打到兔子了。好厉害啊。我第一次杀死魔物。”

“别说,这方法真的有效。”

“不不不,最厉害的应该是这个武器吧。没有这个武器,根本不可能顺利的猎杀兔子。感觉比短剑好用多了。明明是没见过的武器,用起来却意外的顺手。我喜欢。”

冒险者们兴奋的大呼小叫。样子就像魔王军开宴会庆祝一样。

小孩子就让他们高兴去吧。

李沐然开始着手料理杀死的兔子。

冒险者工会的说明好像是要把兔角带回去当作完成任务的证据。

兔子骨头和兔子皮也有用,可以卖钱。

但兔肉基本是被丢弃的。

李沐然熟练的掰下兔角,剥下兔皮。

看到李沐然处理兔子,女冒险者好奇的跑到李沐然面前。

“没想到你还会处理战利品。动作好熟练,这也是因为家里养兔子吗?”

李沐然头都没抬一下。

“没错。我在家里也会这样处理兔子。虽然现在基本都是别人来做了。”

李沐然可是魔王军的二把手。

当初人少的时候事事亲力亲为。

现在队伍壮大了,这种小事自然不用李沐然动手了。

都是负责料理的暗精灵和森精灵女性来做,她们都是贝拉厨师组的人。

虽然之前也想让白尾去处理兔子,但被贝拉以太不人道的理由极力喝止了。

那可是白尾的朋友。哪有人让人家杀死自己的朋友的。

什么朋友。只是她擅自钻到兔舍里。这些兔子本来就是要吃的,才不是她的朋友。不如说别跟食材交朋友啊。而且兔耳族和雷角兔虽然都有个兔字,但是完全不同的物种,有啥不能杀的。兔耳族族长最爱吃红烧雷角兔里的胡萝卜了。每次宴会,他都挑那道菜猛造。和他同桌的人都跟我反应好几次,让我管管他的吃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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