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日前,吾见天气寒冷寒雪刚过,想来山中必有野兽陷于雪地,便和聚邑同龄男儿,相约前往狩猎,捕得食物过冬。
返回邨邑之后,见邑内为人所戮,女子衣不盖体,裸.露于外,死于非命,连外舅,妻儿也在其中……”
“经再三追问之下,尚未遭难之人方才告知,日中之时,一行车驾行过邨邑,起始邑中百姓,各自忙于农事,两者互不干扰。
后一将士因路上口渴,便我入屋借水一饮,谁知将士见到在下之妻尚有姿色,便起淫.心。
吾妻不从,两相撕扯之下,失手将此獠杀死。
将士闻袍泽身死,便想入屋将我妻掳走,外舅自是不会如其所愿,遂持刀相搏。”
“外舅家虽世代躬耕,未曾有人出仕,不过外舅早年有武勇,好游侠,曾有幸在名士门下听讲,为人重孝义,与邑人素来友善,故而为聚邑之望。
今见外舅有难,邑人自是竭力相助,各自返回家中,拿得刀箭擒杀将士。
如此一来自然招祸上身,将士为父老所杀,岂会息事宁人?”
这也是常理,军中将士被杀,自然不可能就这么算了,可想而知后面结果。
要是将士不进行复仇,那可就是天方夜谭了!
任何时代,杀害官军,都属于造反行为,更别谈古代。
哪怕是军中将士有错在先。
只要百姓动手杀死了官军,那就绝对少不了被清算的可能。
如果此前,白仁老婆杀害官军,在屁.股朝向百姓的官员眼里,属于对方犯错在先,白仁老婆属于自卫反击,或者说失手杀人,罪可大可小。
即使是屁.股朝着将士的,定一个杀人罪。
那时,也就是他老婆受罚就是了。
可是后面一群老百姓,围杀将士,那就怎么也说不过去了!
必然是全部纠罪。
当然,这种事发生在汉朝,那也是必然的!
汉朝重义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