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的戏拍完,阮萧带着汪琴和欧桂子回酒店。
走到酒店门口时,一个小男孩拽住了阮萧的裤子。
“姐姐,那边那个哥哥让我将这个纸条给你。”
阮萧朝着小男孩指的方向看去,一个不认识的人坐在轮椅上。
阮萧将纸条打开,心中却是一震,纸条上只有四个字“慕容飞扬”。
阮萧示意汪琴和欧桂子先回酒店,走到那人面前,那人大约28岁左右,面容苍白,一看就是久病不愈。
“你什么意思?”阮萧盯着他看。
“我找了你很久,xx山顶别墅、XX海边别墅,你最喜欢我做的芝士蛋糕,还有调的泛气泡的蓝调鸡尾酒,还要我说吗?”
阮萧不可置信,他说的全部都是前世自己所有和喜欢的,除了慕容飞扬和自己,不会有其他人知道。
“你背上的纹身是什么样的?”阮萧快速问道。
那人深深地看了阮萧一眼,“我背上没有纹身。”
“没有吗?”阮萧喃喃自语。
“要说有,倒是我腰侧有一块胎记异于常人,但我从来没在人前暴露过,也不知你是怎么看到的。”
“X年X月X日,我俩做了些什么事?”
“你想吃我做的饭菜,我没搭理你,你将我赶出了你家,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
话说到这里,阮萧再无怀疑,眼前这人的确就是慕容飞扬,或者说灵魂是慕容飞扬。
因为他腰侧的胎记确实从未示于人前,是自己无意中看到的,能肯定他并不知道。
而随便一天发生的事情也只有他们这种拥有超常记忆力的人才会记得。
“你怎么来了?”
“此事说来话长,我如今身份是孤家寡人一个,还是个病秧子,只能跟着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