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欢要是不喜欢他出声,他就能憋着,尽管那会很辛苦,算是一心二用。可是欢欢说她喜欢,说喜欢听到他的声音,特别性感。
骆静语难以理解他的声音怎么还能和性感搭边?更加想象不出欢欢听到他声音时的感觉。
从小到大各方各面的反馈都告诉他,他们这个群体发声不好听,很多人是讨厌的。他在人前忍着不发声十几年了,几乎要成为本能,只有在欢欢面前,他才会松弛下来。
欢欢对他说,在她面前他不需要掩饰自己,想发声就发声,咳嗽、打喷嚏、打哈欠、清嗓子……什么都行,不用顾虑,想模仿别人说话都可以,她全部都爱听。
她说完这些话后,骆静语的脸颊就埋进了她的肩窝里,抚摸着她的肌肤,闻着她身上的香气,眼睛渐渐变得湿润。
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不能听听欢欢的声音。
有个作家写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他想,他并不需要体验三天有声世界,他对别的声音都无所谓,就只想听听欢欢的声音。
能听几秒钟都行,他可以记一辈子。
——
钱塘没有订婚风俗,骆静语还从未参加过订婚仪式,占喜说观礼的人没什么讲究,就是作为女方亲属去捧个场,凑个人气而已。
骆静语穿上了那身新买的衬衫、西装和皮鞋,头发上打了些发蜡,在房间里照镜子。
占喜站在他身边,对着镜子竖了个大拇指:“帅!”
骆静语也觉得自己挺帅的,见杜恒知那天这么穿还不太适应,现在习惯了一些,想想自己都二十七了,的确是到了可以大胆穿正装的年纪。
他是男人了呀,很棒很厉害的男人!
嘿嘿。
占喜和骆静语打车去大姨家,离目的地越来越近,骆静语多少感到了一丝紧张。
幸好,欢欢一直握着他的手,可以很好地缓解他的不安。
大姨家到了,占喜下车后就发现人好多,院子外站着一堆叔叔哥哥,地上摆着几挂鞭炮,大概是等准新郎来了再放。
有人看到了她,欣喜地叫起来:“欢欢来了,欢欢来了!”
“哎,那个就是她对象吗?”
“听说耳朵听不见的,是个聋哑人。”
“聋哑人怎么了?人家是艺术家呢,一年能挣四十多万哦!”
“个子好高啊,长得很帅哎,和欢欢般配的呀。”
“看不出来是个聋哑人啊,模样真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