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婆盯着她,沉默不语。至少,这个还在计划的可控范围内。
“血!”心狐突然惊呼出声,“小韵韵你手受伤了!”
韵念微微一愣,而后从容撕下衣角,包好,连眉都未皱一下,仿佛没有痛觉一般:“应该是被木簪划伤了吧,并无大碍,不必大惊小怪的。”
这点血,比起现在心底的痛,算什么?
孟婆一咳,将余韵的记忆石递给了韵念,记忆再度袭来——
余韵出生于一方富贾之家,家中尚有一个阿哥和一个阿姐,因为年幼,父母也最为宠她,虽然无福读私塾,不过一有阿哥教其识字习武,二有阿姐教其女红,未过及笄之年,余家小女德才兼备,品貌不凡的名气便传遍了整个城池。每日提亲之人都快要将门槛踩坏了,可她却怎么也看不上任何一个人。
她的及笄之日,是在军营里度过的。
逆贼入境,凡席卷之处寸草不生,她被家人藏在了草垛里,亲眼看着亲人在她眼前一个接一个倒下,却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溜出城后,她并未听从娘亲的遗愿,去找个良人嫁了,而是毅然披上戎装,参了军。
那年,为了攻打一个被称作兵家必争之地的花朝城,一个师的兵力,只剩下了她一个人。
在生死关头,她碰到了濮阳即墨。
他对自己很好,替她上药做饭,照顾的无微不至,甚至因为自己随口的一个荒诞白日梦,而费尽心血的完成了那个自己从未想过会实现的梦。
只是,濮阳即墨看自己的目光总有些奇怪,奇怪的,让她总觉得他在看另一个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她才渐渐的发现,自己开始喜欢上了这个救了自己,对自己无微不至的濮阳即墨,并把他当成了一辈子的良人。
那次,她从微诺口中得知了关于前世之事,虽说是自己的前世,可她还是觉得很不甘,她无法再正视濮阳即墨,她很怕,怕成为一个人的替代品,即使那个人是自己的前世。
无数个夜晚,她独自一人登上城楼,任由那微微沁骨的寒风刮过自己的脸颊,有时候一站便是一整夜,她也不知为何,只有在夜深人静之时,她才觉得被搅乱的心可以聊以慰藉。
没过几年,花朝城这块肥肉再次被人盯上。
兵临城下,为了保护城内的百姓,不让儿时的情景重演,她一意孤行,将城内所有人撤离,同时又将濮阳即墨骗走,独自一人面对千军万马。
螳臂当车,这道理她懂,她不过是想掩护城里的人撤离而已。
这条命,多活了十余载,这偷来的十余年……
一条命换千余条命,值了。
记忆的最后,是濮阳即墨焦急的脸,韵念可以明显的感觉到,余韵的心情,在最后一刻,是放松的。
此时的韵念,心底有些复杂。余韵的这些记忆,明明再清楚不过,可为何徒添了几分伤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