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你放开我的手,你个变态,放开我。”女生一直嚷嚷着。
而上班族依旧抓住她的手腕,不松开,另一只手还要伸手去抢夺她的手机。
“把手机拿过来,别想删除,我注意你很久了,绝对在用自拍的名目在偷拍别人。”
“管你什么事,我就是在自拍,放开我,你个变态。”
“那你把手机给我,我看里面的照片,别躲……”
“凭什么要给你,你个变态……”
“有问题,绝对是偷拍,偷拍照片想做什么,别以为是女生就可以不被怀疑,以我经验,你一定在偷拍。”
两人争执了一会,上班族要拿她手机,她不想给,最后还是正义的上班族力量更大些,拿到了手机。
“这就是证据,幸好我反应快,在你偷拍的一瞬抓住了你。”
“还给我,还给我,你个四眼变态,抢我手机,来人啊!”
“我看看你偷拍谁?”
上班族打开相册,是一个看不出性别学生的侧影,挺漂亮的。
“这就是证据,等着警察过来吧!”
上班族松开女生的手,把手机举得很高,趾高气扬,一副胜利者的模样。
而女生则瘫倒在地上,脸上有泪水,完全的失败者。
旁边的人并没有过来阻止,也没有加入正义者阵营,只是冷漠看着,等上班族宣誓胜利时候,转头,不再关心。
相良诚一直站在旁边看了全程,心里在胡乱的想:“需要这样公开羞耻吗?”
盗摄在曰本并不被允许,被抓到会有处罚,罚钱判刑。
眼前的女生大概率是做错了,可对于犯错的人一定要用这种‘公开羞辱’的方式宣扬出来吗?
人都有隐私,电视上报道确切犯人时候会打码,眼前的这位成年人,直接在大庭广众下把这位女生的罪行公布出来,这样真的好吗?
相良诚不知道,犯错者要承当她的责罚,责罚时候需不需要考虑她的人权,这问题牵扯到太多,他不能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