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艺作品中的称呼,千夜的这种“病”应该归类为血族。
这种生物,自然不可能单独存在,应该是有着一个族群。
但是从出生时至今日,千夜从未发现过任何一个与自己同样病症的人类。
以前在网络上搜索过一些类似“血族”的社群,或者自称是Vampire的网友,然而真正接触之后才发现,大多都是一些标新立异或者干脆就是恶搞的无聊中二病青年。
就算有一些真的喜欢吃鸭血、猪血、羊血等动物血制品的人,但他们基本也不存在什么“超能力”。
对,超能力。
这就是血族与人类的根本不同所在。
影视作品中的血族:皮肤苍白、獠牙尖长、吸食血液、害怕阳光照射,拥有超能力,力大无穷、瞬移、心灵控制、不死之身等等。
简直就是无敌超人的存在,《吸血鬼日记》、《暮光之城》的流行,让Vampire这一文学艺术角色成为万千少男少女的梦中情人。
现实中的千夜:皮肤苍白,没有獠牙,要是涂上防晒霜戴上棒球帽身上的衣服厚实点,其实是不怎么惧怕阳光的。
至于超能力......力气确实大,但要说到力拔山兮还是差得十万八千里,当然参加个举重、掰手腕还是轻轻松松赢得世界冠军的。
但以他这瘦弱的身板去参加那些比赛赢得冠军也实在是不科学,如果不想成为实验室里面被切片的小白鼠,最好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太出风头。
瞬移......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一百米最多也就比奥运冠军博尔特快了那么几秒。
心灵控制......在目光对视的时候,确实可以通过言语引导着对方根据自己的指示行事,不过成功的概率极低,很容易被人当做神经病。
再然后......不死之身,记得初中的时候,一个同学踢足球把脚摔骨折了,他也试着把自己的脚弄骨折,结果恢复的时间只有那位同学的十分之一左右。
那个同学养了两个月,而他一周就基本又蹦又跑了。
这么低效的恢复速度,与影视作品中的“不死之身”可是有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他曾经试过跳楼,来试验一下自己的“不死之身”,结果站在学校楼顶一个小时,被太阳晒得头晕目眩浑身发软,最后愣是没敢跳下来,反而是惹了好大一场风波把自己父母吓得要死。
当时警察还来到学校调查是否有“校园欺凌”。
现在回忆起过去的那些荒唐事,心里依然有些荒诞不经之感。
幸好那时候胆小,不然恐怕现在就不存在了。
经过叛逆而作死的青春期之后,他就像一个普通人一般生活了下来,一直到现在。
如果说感到遗憾和可惜的事,也不是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