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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后以(2 / 3)

有……有个鬼的信心,那按察使每天和刑事案件打交道,老子就是爱喝点酒,搞搞小东西罢了,去做什么做按察使啊?!还是甘陕那鬼地方。

不过……

“微臣愿意……!”

高发明低下头苦着脸说到。

常同天听出来了,笑到“昨日说过给你升官,今日你还不愿意了,按察使可是一地最高长官。不过你不愿意朕也不为难你,就去岭南做知府吧。”

常同天执意让高发明去岭南,其实今天在封了舒兰园之后,就有准备了。

他调阅了高发明的卷宗,这个人父亲是中原人,母亲是因船被毁,流落到岭南海边的洋人。自小被母亲抛弃,跟随父亲在海边长大。

一路能做到工部侍郎是因为他发明了一个小玩意,可以存住声音,一时间得到当时的首辅周文宾的喜爱,被举荐至工部。

从此就在工部扎根,一干就是十多年,没有什么建树,却也没有什么污点。

常同天看中的就是没有什么污点,能在京城呆十几年还是正四品的官员,没有污点就已经是强项了。

这次让他回岭南一是去给宁不缺帮忙,二是他对岭南熟悉,更容易融入当地社会。

岭南那个地方,重视没多久,民风被散养惯了,很彪悍,历来官员都坚持不了多久。

所以这突然出现的一个岭南籍的官员,让常同天也是很高兴,能解决一点岭南的问题是一点吧。

干的好了,到时候再将他调回来。

高发明一听,回去做知府,也只能无奈接受了,他知道皇帝陛下是铁了心要把他调走了。

可这为什么呀……自己哪里错了嘛?

他是当局者迷了,看一看周围同仁的神色他就清楚了。

皇帝陛下的意思是说,不听话,就调你走。

所以都不想走,在京城当官可比外地舒服多了,就算官再小,那也有人时不时孝敬一下。

调外地人生地不熟不说,要去了那些山沟沟里面,那不要亏死了?

是以就算是那些新晋的官员们,也是冷静了不少。

高发明一归位,是以事情就好像告一段落了,就连张师郎也是张了张嘴,却是没有说什么。

有几次他都感觉到心凉,不知道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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