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获,下羹羊,壹拾捌。
捕获,和骨烂,叁拾壹。
送往【】。
奇肉味,私留一和骨烂,合牛羊肉煮而啖之,软烂入味,赛过羊肉。
……
不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林稚水的阅读量都不少,尤其史料笔记,翻起来最有趣味。林稚水记得自己读过的书里,有一本名为《鸡肋编》,南宋文人所撰,其中,有这么一段——
“老瘦男子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之下羹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
账本下垫着的软巾,此刻却像殓尸布那般,渗透森冷。
“畜生!”林稚水低骂,手指将纸页捏出褶皱。
下面几张纸不是账本了,而是徐吟想和不知道是谁的通信。林稚水强忍着翻江倒海的恶心,强逼自己逐字逐句看完。
是最近两天的信,徐吟想还没来得及处理。
从信里,林稚水知道了那个被特意留出空白的地址,是妖族皇城——万妖城。
徐吟想祖上的确辉煌过,然而,一代不如一代,到他爷爷那时,意外成了妖族豢养的宠物,被养了两代,养熟了,就把当年才十岁的他,放到人族的城镇中,负责去给妖族抓人吃。
谁会防备同族的小孩呢?只需要仰着头请人帮忙,将那好心人诱到偏僻角落里迷晕,可以呈给自家的妖族,也可以偷偷卖给别的妖族。
鼻翼间环绕着白炭的暖味,林稚水扭头,干呕了几声。
徐吟想的书房之所以能如此奢华,一厘一寸,皆是踩在同胞的骨血堆上起来的。
林稚水定了定神,继续往下看。
五天前,徐吟想偷了十几个小孩,连夜关进囚车里,送去万妖城。
林稚水抓着信纸,按照信中时间排序,从头到尾,再从尾到头看它个十来遍,松了口气,“太好了,看信里说的,那些孩子们正在路上,没到万妖城。还来得及。”
也不管现在是半夜,人或许已经安睡了,林稚水拿上信纸和账本,拔腿跑到陆县令家门口,哐哐哐砸门。
*
陆县令随便披件外袍就出来见了林稚水,等看过账本和信件后,陆县令亲自将林稚水送到大门外,冷风中的声音十分坚定:“你放心,这事我会处理的,你只管安心念书。”
“眼神飘忽,情绪平静,屋内和你交流时言辞闪烁,从未给过你肯定的处理方案。”林稚水耳边响起包公的声音,沉稳有力,“他在说谎。”
陆县令当然听不见包拯对他的判断,依然说着自己的话:“此事你切莫声张,你知我知,若有第三个人知晓,容易打草惊蛇。”
等了四五个呼吸,没等来回应,陆县令一扭头,被那双哪怕在灯笼下,也黑沉沉的眼睛惊到,“林稚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