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不服,也只能憋着。
“都没意见的话,我可要放它走了?”
一群人望天,装作没听见,只要不去看那女人,不去看那只得意的小崽子,那这脸就算没丢。
朝歌放下小毛球,看日头已经升得很高了,又在这耽误了一会,再不回去小桃又得哭鼻子了。
从晚阳山回到夙府,要是靠走路的话,估计要走两个时辰,等回到夙府说不定都是用晚膳的时间了。
墨千玦好像能看懂朝歌的心思一般。
“让马车送你回去吧,能快点。”
有马!
朝歌眼前一亮。
“能借我一匹马吗?”
“你还会骑马?!”
阿灭直接喊了出来,其他人也是一脸震惊。
南阳国的女子以女德为美,大都温婉尔雅,琴棋书画,品茗赏花几乎是每个闺阁女子必修的技能。
且不说普通女子,就连出生将军府的夙星月、夙敏敏也不会学骑马这种东西的。
马术什么的,只有出身卑微的穷苦女子,才会去学,在四国,女子都是可以参军的。
相比起这几个人的反应,墨千玦仅是眼中闪过惊艳,已经算是很镇定了。
“阿灭,把隙风牵过来。”
“隙风?!”
阿灭看了看眼前的女人,想起隙风能踢断人肋骨的蹄子,有点犹豫。
“主子,要不还是换一匹吧?追风?乘风?”
隙风的烈脾气,除了主子,别人就是靠近他它都要亮出蹄子的,虽然这位不是普通女子,但也不可能搞定隙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