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在心里叹了口气,这夙家三小姐,果然是受气包的命,斗不过当家主母也就罢了,怎么让丫鬟下人都把她踩在脚下呢?
“小桃,很多人都是欺软怕硬的,比起让步和妥协,让别人怕你,更有用。”
这是作为特工榜单上第一人的鸽子,总结出的经验。
朝歌说着轻轻拍了拍小桃的脑袋,“以后要是有人欺负你,一定要还手,哪怕打不过,也要还手,要让欺负你的人知道,你不好惹,明白吗?”
“有小姐在,没人敢欺负我的!”
小桃倒是很有自信。
洛水是因为见识过朝歌的本事,所以知道她有多厉害,心悦诚服。
而小桃这种信任,完全来自她对朝歌的盲目崇拜。
朝歌笑了笑,这种被人需要,被人依赖的感觉,真的不错。
“不过小姐,如果还有下次,你一定不要来找我,在小桃眼里,小姐你平安才是最最重要的,说到底,小桃不过只是个下人,不值得你冒险。”
小桃仰起头,眼神很认真。
“值不值得,我说了才算,好了,赶紧睡吧。”
小桃也不管胳膊上还有伤,紧紧抱着朝歌的手,心里想着,小姐,一定是你在天有灵保佑小桃,给了小桃另一个小姐。
一个特别厉害,特别好的小姐。
小桃的呼吸渐渐变得平缓,朝歌却没了睡意。
那位夙三小姐,多半是已经被淹死了,也是个命苦的人。
但是朝歌想不通的是,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两个人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虽然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但是直觉告诉朝歌,自己和这位夙三小姐,冥冥之中是有点联系的。
睡熟的小桃翻了个身,朝歌拉了拉被子,看到了小桃后颈上的鞭痕,心中气愤。
这三年,小桃在自己身边,别说挨打了,就连重活都没让她做,现在居然被人拿鞭子抽成这样!
不论在那个世界,还是在这里,她都不是好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