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的背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他翻了几下才停下来。
“我不知道天厚的痣,有一天不打不舒服的婊子骨头,哈哈,既然选择与傻瓜,你后悔你的父母为什么生你下来。”
一脸骄傲的蓝衣青年,挥舞着拳头,满含嘲讽的注视着萧山的陷落,显得傲慢。
.倒在地上,胸部满是血,他觉得好像肋骨断了。
在那些打败了比伯山的穿蓝衣服的年轻人后面不远的地方,站着十多个神情傲慢的男孩。
其中,表情最高傲的是,双臂抱胸,脸上带着冷笑盯着地上的孟衫,薄薄的嘴唇似乎透露出一丝冰凉的细细的味道,那就是邓媛。
还有人,肩膀处裹了一层又一层的白纱布,斑斑的血渗出来,浑身散发着浓浓的滴药味,正是李表。
除了这些在外地的人外,周围还有几层里里外外忙碌的同学,至少好几百人。
这时,李彪正得意洋洋地望着地上的萧山。山越伤得重,就越觉得轻松。
“谭剑,我怎么得罪你了?”
孟山终于挣扎着站了起来,愤怒的地质问面前的青衣男孩。
这个年轻人名叫谭健,是邓元手下的忠臣。
他本人就是那层凝结的三层,在杂弟子中,可谓出类拔萃。
再加上邓元的权力,在杂弟子中,可以说是盛气凌人,为所欲为,无人敢惹之存在。
“没有进攻。在杂徒中,除了邓大哥,谁敢得罪我啊。”
谭剑语带沉思,望着孟山的眼睛。
“只是我不喜欢你和那个傻瓜在一起。所以,我想让你明白强者的概念,让你明白什么才气是值得你去仰视的。这是为了教育你。我有一颗善良的心。”
说完,谭剑噼里啪啦地打了个响指,去了蒙山,显然不愿意放弃。
“你必须理解我的痛苦,。哈哈。”
谭剑很骄傲。
“是的,对这种被驴踢坏脑袋的人,你要好好教育。”
“恶魔,这种蠢货有什么好废话,打死他,才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