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足饭饱之后,常越将小动物的尸骨收集起来,把没用的统一在丛林中掩埋了起来,并为其立碑。
是的你没有听错,常越确实给它立了碑。不只是这一只,之前被常越吃掉的小动物,常越也都立了碑。
而且还都给它们写了碑文,嗯,用它们的血写的。
像什么“生有涯,思无穷”,“今日成全她人路,来生可成道与佛”,“为报天恩,已死还念”
反正就是怎么装逼怎么来。形式大于艺术么!
等到常越一切都收拾妥当之后,坐在地上为自己泡了一壶野草茶的常越,心中没来由的一阵孤独。
“唉!总这么混吃等死的,也不是个事啊!要不然我出去走走吧!反正自己要不然就是在这里老死,如果出去了兴许还能见到别人呢。”
“话说,要是有个什么高富帅看上了自己,是不是自己也能过上锦衣玉食的好日子了,嘿嘿!”
“你说哈?生儿育女,呸!想瞎了你的心,莫挨老子,小心老子一刀结果了你。”
常越仿佛神经病一般自说自话了一阵之后,终究还是走出了她的安乐窝。
……
“我去,累死我了,这特么鸟不拉屎的地方,可是把我折腾坏了。”
这是一位身着破烂兽皮裙,腰间系着俩柄骨刀,一长一短,手持一根大腿骨,眉眼之间含春带俏的野性女子。
此时她正用力的挪动着她那白嫩的三寸金莲,艰难的向前移动。
“有没有人啊!”女子嘶哑着嗓子喊道。
“有没有人啊!快来看看我,我是谁家的!我他么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呜呜!”
女子无力的手柱兽骨,慢慢的坐了下来。顺手从地上拔起一根野草,胡乱的拍掉草根上带有的泥土,混着满脸的眼泪,径直的把杂草塞到了自己的嘴里。
嘟起诱人的小嘴,用力的咀嚼着。还时不时的用那性感的小舌头舔了一下嘴角,一副纯真小女人的姿态。
没错各位看官,你们现在看到的就是我们的常越常大公子。
此时我们的常大公子已经出来几个月了。
前一个月,常越还是十分高兴的在这里哪里寻找着,还能时不时的见到一两个小动物。
但是后来的两个月常越就没有这么滋润了至于原因么,咳咳!我们的常公子迷路了。
以前常越每天都是出去寻找,然后回到自己的小窝棚休息,但是就在某一天,常越因为误食了一株蘑菇,然后就昏迷了。
等她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过去了还几天了。